- 索 引 号:QZ10913-0100-2018-00022
- 备注/文号:永吾政[2018]65号
- 发布机构:吾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8-15
永吾政〔2018〕65号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加强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以及国家、省、市、县文件精神,镇政府决定成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肖清江
副组长:林永清 邱洪川
成 员:黄玲玲 李奕煌 林旭钦 李君妮 颜巧辉 许志海
林文华 郭青松 李娉婷 康兴良 盛洪林 姚宏伟
陈 震 潘钊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经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李奕煌同志兼任。
吾峰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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