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QZ10913-2500-2021-00004
- 备注/文号:永吾政〔2021〕40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吾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30
永吾政(2021)40号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根据《永春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常考评办法(修订)》(永委振兴办〔2021〕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对《吾峰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常考评办法》进行修订。
—、目标任务
开展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的村庄清洁行动,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清理公路沿线、水体流域、村庄集镇、房前屋后的垃圾,完善村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健全农村垃圾清运和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通过综合整治行动,达到无暴露垃圾,力争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90%以上,乡村环境意识明显增强,环境卫生明显改善,基本实现“五有”目标(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长效的资金保障)的总要求,为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做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吾峰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日常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张礼泳(副镇长)
成 员:洪振军、 张金泉、各村工作队长
三、定期考评办法
(一)考评范围
以全镇8个建制村为巡查考评对象,主要范围:辖区内县道、乡道、各村主次干道、溪流河道、桥头、房前屋后、公厕、垃圾转运站及垃圾设施建设情况等。主要卫生保洁区参照市、县检查范围依次逐步扩大。
(二)考评标准
镇环境卫生考评组以明察形式每月组织一次考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考评,并结合市级考评和县级考评成绩综合评定等次。公厕、垃圾转运点站检查全覆盖,扣分标准参照《城乡村居、道路考评标准》(详见附件1)、《城乡公厕考评标准》(详见附件2)和《城乡环境卫生巡查督导扣分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3)。
(三)整改时限要求
属生活垃圾保洁不到位的,要在1天内整改完成并反馈整改照片;属杂物乱堆放、建筑垃圾、乱涂乱画、张贴广告、绿地杂草、修剪不及时的、油烟乱排放等,在2天内整改完成并反馈整改照片;属设施设备损坏的,5天内整改完成并反馈整改照片;设施设备不规范、路面破损、管理机制不完善的,在 1个月内整改完成。未按时限整改并反馈照片或其它佐证材料的,视作未整改,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整改时间的,应在整改期限内说明原因,若未按规定整改的双倍扣分。对市、县考评发现的问题,各村要举一反三进行排查并整改。
四、结果运用
(一)奖补措施
1.基本补助经费:按县当月考评综合成绩的排名情况为依据,方阵前5名的全额拨付当月基本补助经费,第6名至第8名的拨付当月基本补助经费90%,第9名至第11名的拨付当月基本补助经费80%。镇按照县考评综合成绩排名等次拨付各村的基本补助经费,全额下拨到村。
2.月考评奖励经费:村庄按县定期考评排名,全县前10名的一类村县奖励5000元,二类村县奖励3000元。镇里如获得奖励,将通过考评排名,安排一定比例的奖励资金奖补给排名靠前的村居,如有购买第三方服务保洁,安排不少于40%的奖励金给村居,用于村居流动督导巡查处置队伍建设、门前三包和卫生文明户评选相关费用。也可视情况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镇村一线环卫管理相关人员绩效奖励,调动工作积极性。
3.年度考核奖励经费:年度综合考核排名全县前八的村,县分别奖励3万元;第九至第十五的,县分别奖励2.5万元。同时,为鼓励环境卫生薄弱村迎头赶上、力争上游,如获得县后进创先奖补的,视实际情况给予补助。
4.环卫设施设备补助:对垃圾中转、处理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的村,视实际情况给予补助。
(二)处罚措施
1.当月市考评成绩在全市乡镇排名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5名,以及市考评成绩在全市村排名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10名,暂缓下拨当月基本补助经费,若3个月内县考评综合成绩排名进入其所在方阵前5名时再给予拨付。
2.被市考评通报的或县考评连续两次排名倒数后3名,倒数时的月份基本补助经费按50%拨付。
(三)绩效考核
1. 镇每月组织考评并进行通报,对排名在后2名的村,由镇分管领导对该村1名主干进行约谈,并进行张榜公示。落后村提交整改报告,内容须包含本村环境卫生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及对下个月的整改承诺。根据年终综合考评成绩,纳入镇党委政府对各村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进行结果转换。
2. 凡年度内,镇在市级考评排在后5名或县级考评排在后3名,所抽检的村,由镇主要领导对该村支部书记进行约谈; 镇在市级考评排在后5名或县级考评排在后3名且成绩低于85分的,所抽检的村,1名村主干在全镇工作会上作表态发言,对该村环卫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镇3次市级考评排在后5名被通报的或县级考评4次排在后3名且成绩低于80分的,对所抽检村的村委会主任及环卫负责人进行效能告诫。
3. 将环卫保洁工作纳入村干部绩效考评内容。一年内市级考评1次排在后10名的或县考评2次排在后3名且成绩低于75分(合格以下)以下的村,村主干及环卫负责人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一年内市级考评2次排在后10名的或县考评3次排在后3名且成绩低于75分(合格以下)的村,村主干及环卫负责人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4. 相关考核。根据年终综合考评成绩评选出优秀村, 给予通报表扬和适当奖励,相关人员给予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建立每日督查巡查机制,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镇卫生考评组联合镇执法队,开展本辖区环卫保洁日常巡查考评管理工作;挂村领导、下村干部要加强检查督促,负责抓好挂钩村的日常卫生保洁管理工作;各村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承担本村环卫保洁工作,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切实落实日巡查、门前三包、“红黑榜”制度,充分发挥社团组织和环保志愿者优势,精准劝导环境卫生问题,培养群众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的意识。
(二)合理配备环卫设施。要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镇区主要街道沿街商铺的垃圾桶要撤桶入户,每天根据实际垃圾产生量安排合理次数,采用响铃或播放固定音乐的方式主动上门收集垃圾,商铺密集人流量大的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沿街第二排设置几个点位,让商铺来定点投放垃圾,公共场所、村居按实际需要配备干湿垃圾桶。提倡配备统一的垃圾桶,采用中小型机械车吊桶的方式收集垃圾, 提高工作效率。居民、商店、农户垃圾袋装化或自备垃圾收集容器,按要求定时定点投放。
(三)加强保洁队伍建设。各村要配足环卫保洁人员,按村庄人口500:1的标准配备固定保洁员,原则上每个自然角落至少有1名清扫保洁员;要建立常态化保洁制度,防止临时保洁和突击保洁的现象。鼓励有条件的村采用市场化运作,聘请专业保洁公司负责日常保洁,人员配备不得少于上述标准;保洁人员应统一着环卫工作服。
(四)切实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保障机制,通过财政补助、社会帮扶、村镇自筹、村民适当缴费等方式筹集运行维护资金。采取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议”方式向村民收取保洁费,每户家庭每年缴纳60-120元垃圾处理费用,形成村民参与、共同监督的氛围,增强村民责任感和监督意识。
(五)稳步推进干湿分类。在农村地区推行生活垃圾“干湿”分离,湿垃圾(即“会烂”垃圾,包括厨余垃圾、枝条、果皮等有机质)滙肥返田,有条件的购买小型有机垃圾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干垃圾中“能卖”的进行物资回收利用,“不能卖”的按原模式运到县级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
本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由吾峰镇环境卫生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城乡村居、道路考评标准
2.城乡公厕考评标准
3.城乡环境卫生巡查督导扣分项目及标准
永春县吾峰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30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城乡村居、道路考评标准
项目 |
考评内容 |
|
环境 卫生 |
日常 保洁 |
1.垃圾未及时清理、保洁不到位扣1分/处(道路扣2分/处),垃圾零星散落扣0. 2分/处; 2.保洁不理想、环境卫生差(含多种问题并存现象)扣2分/处; 3.垃圾积存,或堆积,或成死角扣3分/处; 4.垃圾大量暴露堆积扣5分/处; 5.硬化路面脏污(含积浮土、禽畜排泄物等),污染面2-5m2以内的扣1分/处(道路达52以上扣),超过52以上的扣2分/处; 6.建筑垃级未及时清理扣1分/处,积存堆积扣3分/处; 7.发现病死禽畜尸体的扣0.5分/处。 |
垃圾收集设施 |
1.垃圾箱(桶)脏污不整洁、破损影响使用扣1分/2个,主要商业大街须按 要求配备果皮箱,商店不得普遍采用其他非垃圾收集容器收集垃圾,发现 扣2分/段; 2.垃圾收集点周边污水横流、路面脏污的扣1分/处; 3.整治清除露天垃圾围,发现一处扣1分/处; 4.垃圾清运车或收集车作业期间须密闭,不得“滴洒漏”污染行为,未密 闭的扣1分/处,造成"滴洒漏”的扣1分/处。 |
|
水体整治 |
1.水体大面积垃圾、漂浮物等未及时清理,超过5H的扣3分/处,水体受 污染严重(存在污水乱排、水体发臭、垃极成片等多类问题并存)的扣5分/处; 2.排水沟堵塞,水体发黑发臭扣1分/处; 3.化粪池尾水露天直排扣2分/处。 |
|
市容市貌 |
1.严禁焚烧垃圾,发现一处扣5分; 2.废弃物未清理、杂物堆放凌乱或随意无序占用公共区域的扣1分/处; 3.宣传幅、广告幅、店招、广告灯箱、遮阳(雨)棚等各类设施维护不到位,缺失破旧影响市容观瞻的扣1分/处 4.无暴露性废品收购站,发现每处扣1分; 5.建筑面乱张贴乱涂写扣0.5分/处; 6.家禽家畜未圈养扣0.5分/处,随意占用公共区域搭盖鸡鸭棚等扣0.5分/处; 7.盖、水沟盖板等市政设施破损严重或缺失的扣1分/处; 8.路面积污水,生活废水乱排放、水沟和窖并盖等堵塞污水横流等扣1分/处; 9.由烟乱排放,污染严重的扣1分/处; 10.废弃、长期闲置(“僵尸”车)车辆乱停放的每处扣1分; 11.公共区域硬化路面破损(且达5廿以上)的扣1分/处,公共绿地管养差、杂草丛生的扣1分/处; 12.路灯、信箱、座椅等公共设施脏污、破损的扣1分/处; 13.村干道、商业大街等路段两侧随意设置围挡(采用破布条、破木板等),杂乱无序、观感较差的扣0.5分/处 |
附件2
城乡公厕考评标准
项目 |
考评内容 |
一、组织管理 服务 |
1.公厕管理制度、监督电话及公厕各类标识不全不整洁或缺失未上墙的扣2分/项; 2.保洁管理人员服务态度差扣10分; 3.男厕或女厕无故未开放分别扣25分; 4.公厕未开放,扣50分; 5.残疾人间未开放扣10分/处; 6.蹲位未开放扣5分/处; 维修关闭时须设维修标识并标明维修时限,未设的按上述相应类型扣分。 |
二、设施设备 维护 |
1.门窗、地板、墙体、无障碍设施、化粪池井盖等设备设施脏污、破损扣2分/处,损坏影响使用扣3分/处; 2.隔断门板、门锁、水龙头、洗手池、水箱、照明、开关、马桶、蹲位等如厕设备设施脏污的每处扣2分,破损、缺失每处扣3分; 3.设施设备风化、陈旧老化未及时更换的每处扣2分; 4.利用公厕搭建鸡鸭狗养牛棚等现象每处扣3分。 |
三、市容环境 卫生 |
1.乱张贴乱涂写扣1-2分/处; 2.垃圾未清理、保洁不到位、杂物或废弃物乱堆放、污水横流、地面积水 影响通行、地面脏污等扣3分/处; 3.公厕明显异味的扣2分/处,异味严重的扣5分/处; 4.排污管道、化粪池溢满扣3分/处; 5.垃圾积存堆积、或成死角扣5分/处,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扣3分/处, 积存堆积扣5分/处; 6.公厕存在蜘蛛网、蚊蝇聚集、活蛆、璋螂、老鼠等扣3分/处。 |
附件3
城乡环境卫生巡查督导扣分项目及标准
序 号 |
扣分项目 |
分值r |
整改时限 (天) |
备注 . |
1 |
小广告、鸡鸭未圈养 |
0.5 |
0.5 |
|
2 |
垃圾桶内外脏污 |
0.5 |
0.5 |
|
3 |
污水横流 |
1 |
0.5 |
垃圾桶、池污水横流;道路、房前屋后污水横流 |
4 |
保洁不到位 |
1 |
0.5 |
|
5 |
垃圾桶无底无盖、垃扳池无盖,环卫设施破损 |
1 |
5 |
|
6 |
未按要求配备垃圾桶 |
1 |
5 |
|
7 |
杂物乱堆放 |
1 |
0.5 |
|
8 |
废弃物未清理 |
1一2 |
0.5 |
田间废弃农用塑料薄 膜等扣1分;废弃家电、家具等扣2分 |
9 |
卫生差 |
2 |
1 |
|
10 |
陈年垃圾未清理 |
3 |
1 |
|
11 |
建筑垃圾未清理 |
3 |
1 |
|
12 |
焚烧垃圾 |
5 |
0.5 |
|
13 |
乡镇级垃圾中转场所 |
5 |
无围挡、无门整改1期限5天,其他项目整改期1天 |
无围挡扣2分,无门扣1分,周边保洁不到位扣1分,杂物乱堆放扣1分,污水横 流扣1分,垃圾成堆(超过一农用车量扣12分) |
14 |
暴露性废品收购站 |
1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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