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22-0100-2018-000014
- 备注/文号:永外政〔2018〕72号
- 发布机构:外山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8-17
永外政〔2018〕72号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乡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和《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永春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査领导小组的通知》(永政办〔2018102号)的精神,决定成立外山乡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筒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政策和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实施我乡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
组 长:郑明智
副组长:孙泽宏
成 员:郑聪敏 陈清林 余一萍 刘培山 李晓东 郑建伟 陈炜圣 林雅萍 李政扬 黄良玮 郑庆元 余智宏 李继荣 李燕红 陈晓娇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各村委会要于8月20日前成立相应的经济普查工作小组,指定专职普查员,认真做好本辖区普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于普查工作中週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外山乡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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