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20-0101-2019-00004
- 备注/文号:永仙政〔2019〕5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仙夹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8-19
永仙政〔2019〕51号
各村委会:
现将《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犬类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永农发〔2019〕16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犬类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永农发〔2019〕160号)
仙夹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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