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20-0101-2020-00024
    • 备注/文号:永仙政〔2020〕23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仙夹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19
    仙夹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3-20 16:56
    永仙政〔2020〕23

    委会,各相关企业,镇直各单位 

      现将《仙夹镇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仙夹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9

      (此件主动公开)  

      仙夹镇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永春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应急〔2020〕15号)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冶金等行业(含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下同)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鲤城区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的指示要求,深刻认识到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是我们最重大的政治任务、最重大的政治责任;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红线、是底线、是生命线,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任何时候、任何环节,都不能丝毫放松、都不能麻痹大意、都不能心存侥幸;深刻认识到越是当前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关键时刻,越要强化安全生产这个前提、这个基础、这个保证,越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整治重点 

       一是狠抓源头整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严把安全生产、经营等单位发证关,对不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等单位,严禁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许可证件。已取得相关安全行政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单位,凡是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产停业整顿。二是狠抓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坚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好自己人,看好自己门,防止“灯下黑”。严肃整治企业未按要求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隐患治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与实际不符;未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制定落实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经正规设计、未正常投用、违规摘除连锁;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以及企业生产现场混乱,违章违规违纪作业,安全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当等问题。 

      (二)非煤矿山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矿山(尾矿库)、排土场不按设计建设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实施关闭前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地下矿山使用干式制动器的无轨车辆运输人员,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和高危作业现场管理制度;露天矿山、排土场高陡边坡监测措施不落实;尾矿库未批先建、未经审批擅自加高扩容、擅自改变筑坝方式、不规范放矿,尾矿库回采作业未经设计或不按设计施工等问题。 

      (三)冶金等行业整治重点 

      一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制度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辩识,有限空间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检测、监护制度;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粉尘防爆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粉尘涉爆企业“十项重大事故隐患”,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30人以上;三是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重点整治商贸行业企业未依法取得相关证照;未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存在风险隐患突出问题(包括违规建设、违规改造、违规施工及火灾隐患等)。 

      三、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至6月15日,分全面自查、检查执法、督促指导、巩固总结四个阶段,整治时间要服从整治效果、整治质量,对整治效果不理想,整治质量不高,未达到整治要求的,要延长整治时间,确保取得整治成效。 

      (一)全面自查。即日起至3月25日,各村委会、镇直有关部门各3月25日前要组织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冶金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签订企业自查自改承诺书(附件1),督促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在全面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完成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达到发证条件),烟花爆竹经营等企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查治理导则》、《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单位)自查(检查)表》开展自查,自查结果必须由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 

      (二)检查执法。即日起至4月30日,各村委会、镇直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本行业领域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对攻坚行动的全过程进行检查、抽查和指导。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或安委会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对已过整改期限仍未整改的企业要立即严肃执法,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 

      (三)督促指导。5月1日至5月31日,各村委会、镇直有关部门要组织对排查出的企业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存在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企业要严厉打击、严格执法,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四)巩固总结。6月1日至15日,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相关企业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鲤城区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教训,把安全生产与当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统一起来抓、贯通起来抓,抓实抓细抓到位,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体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举一反三,在本辖区本行业迅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落实监管责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敢于动真碰硬,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攻坚行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全力保障本辖区本行业生产安全。 

      (二)精心组织安排部署。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开展暗查暗访,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层层传导压力;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环节责任,推动形成全链条、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生产作业环境、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所有岗位、所有风险管控措施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要进一步完善攻坚行动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管控清单,逐项明确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入册,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内部追责问责清单,严格对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责任不到位部门和人员,以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四)强化督促整改力度。镇直各有关部门要统筹推动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展,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查立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等工作措施贯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全过程。对于企业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并按程序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督促企业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监管执法力度。要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通报制度,强化整改落实。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走过场、整改治理不力的,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加大警示约谈、上限处罚、公开曝光力度,该上限处罚的绝不姑息迁就,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手下留情,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绝不心慈手软;对依照规定属于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要纳入联合惩戒对象,依照规定属于存在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企业,要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切实解决执法宽松软、“不长牙”的问题,倒逼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执法人员因执法检查不严格、不认真,或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依法采取相应执法措施、降低执法标准,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执法人员在监管执法过程中要注意个人人身安全,对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和定点医院隔离病区检查时,要严格按照防疫防护标准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到企业检查时也要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个人自身安全。 

     

      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承诺书 

          2.企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自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情况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等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整治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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