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3-0101-2019-00002
    • 发布机构:下洋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30
    2019年度下洋镇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9-01-30 18:27

        2019年部门预算经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下洋镇的主要职责是:围绕县委、县政府“推进跨越发展,建设美丽永春”工作主线,努力实施“增收节支、量入为出、适度从紧”的财政方针。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下洋镇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5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行政编制

    财政全额拨款

    25

    21

    事业计生

    财政全额拨款

    3

    3

    事业村镇站

    财政全额拨款

    2

    1

     

     

     

     

    事业农业

    财政全额拨款

    5

    4

    事业企业站

    财政全额拨款

    9

    10

    事业水利

    财政全额拨款

    2

    2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下洋镇主要任务是:2019年我镇财政工作将按照镇党委的部署和镇人大本次会议确定的财政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主导,主动融入全县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永春,全面推进生态宜居的现代工贸旅游强镇建设”的奋斗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鼓足干劲、真抓实干,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继续打好“五大战役”,扎实推进永春西部工贸旅游强镇建设步伐。。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涵养财源,促进经济发展,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是大力引办工农业企业,做大做强现有骨干企业,做好服务企业工作,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是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抓好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四是积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激活本镇经济。五是推进依法理财,坚持财政支出管理原则。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下洋镇收入预算为602.17万元,比上年增加13.5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收入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2.17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02.13万元,比上年增加13.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9.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14万元,项目支出208.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02.17万元,比上年增加13.5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收入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基本支出(项级科目)393.6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项级科目)208.49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和煤炭管理补助支出。

        注:没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3.6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76.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7.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无增长请标注“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16.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无增长请标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20.83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20.83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长请标注“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下洋镇(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4万元,比2018年增加0.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注:事业单位请注明“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下洋镇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6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1.96万元。

        注:没有政府采购的单位请注明“本单位2019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下洋镇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下洋镇共设置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30万元。(注:项目资金10万元及以上的)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9年下洋镇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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