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申请人提供被继承人不动产权属证明与继承相关材料,提出申请不动产权继承转移登记,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单位:平方米
序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座 落 | 权属证明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及权利人 | 登记类型 | 宗地面积 | 土地分摊面积 | 建筑面积 | 备注 |
1 | 350525101003GB10573F00010018 | 桃溪社区居委会(云龙至尊)703号 | 永春县桃溪小学扩建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书
征协字永桃溪(2013)3号 |
周建山 | 周连河 廖素珍 | 转移登记 | 1569.75 | 33.36 | 116.01 | 按份共有情况周连河占50%、廖素珍占50%系继承取得;
该不动产权通过拆迁安置取得 |
2 | 350525101003GB10212F00110027 | 桃城镇桃溪社区居委会桃源天骄A12-903 | 永春县北环路及支路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书
征协字卧龙(2016)46号 |
郑旭阳 | 陈双英 | 转移登记 | 25950.00 | 43.84 | 114.25 |
该不动产权一半通过继承拆迁安置取得 |
3 |
350525101003GB10212F00010098 |
桃城镇桃溪社区居委会桃源天骄A6-305 | 永春县北环路及支路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书
征协字洛阳(2016)40号 |
陈丁助 | 陈金敏 | 转移登记 | 25950.00 | 46.03 | 119.96 |
该不动产权一半通过继承拆迁安置取得 |
永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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