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自然资源 > 公告公示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0-10-23 07:35 阅读人数:1

  兹有达埔镇楚安村村民刘光大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永春县达埔镇楚安村的不动产证书[证书号:永林证字(2006)第110706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光大

  2020年 10月 22 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