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自然资源 > 确权登记
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018
2024-09-04 16:13 阅读人数: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号 

闽(2022)永春县不动产权第0011217号 

闽(2022)永春县不动产权第0011218号 

权利人 

林时华 邹彩莲 

不动产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单元号 

350525103009GB10065F00170001 

不动产坐落 

永春县北环路668号碧桂园天钻12号楼301室 

备注 

(2024)闽0525执61号之二 

  公告单位:永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