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坐 落 | 权属证明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及权利人 | 登记类型 | 宗地面积 | 土地分摊面积 | 建筑面积 | 备注 |
1 | 350525115002GB10016F00010003 | 永春县石鼓镇社山社区76号4幢102室 |
永国用(2002)字第0784号 永房权证字第05018号 |
陈昌盛 | 陈斌 | 转移登记 | 306.58 | 14.07 | 66.30 |
其中梯间共用分摊面积:5.54平方米; 该不动产权系继承取得。 |
上述不动产权拟确定给相关继承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公告期内有异议的,向永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直接进行不动产权转移登记。
永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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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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