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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规告〔2021〕37号
来源: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1-08-06 16:03 阅读人数:1

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百祺(福建)实业有限公司厂区规划方案调整的申请事项,现将规划许可内容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百祺(福建)实业有限公司;

  2.变更内容:用地面积4.5661公顷,计容建筑面积由52988平方米减少至52947平方米,建筑密度由47.7%增加至53.2%,绿地率由20%减少至15.05%;

  3.具体数据以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现将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本公示期限从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20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关利害关系人可至我局查阅详细图纸,如发现建设单位存在违法或失信行为的,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电话: 23880171

  联系地址:永春县鹏源街国土大厦306室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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