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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批前公示
来源: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1-11-29 17:21 阅读人数:1

  永春县卫生健康局建设的永春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建字第350525201810003号),位于泉州市永春县石鼓镇社山社区。该项目正在办理规划条件核实手续,经核实该项目存在以下与规划许可不一致的情况:

  1.设备房未建设;

  2.因环保部门需要,红线内增加一栋建筑,建筑面积30.4㎡,占地面积30.4㎡;

  3.地上部分车位位置与审批总平不符,增加12位;地下车位减少6位;

  4.污物间和传达室部分超建筑控制线。

  现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要求按现状予以通过规划核实,后期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由该单位自行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现按程序将本项目未按规划许可内容实施的情况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凡是与该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至公示期满前,持本人身份证以及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永春县自然资源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公示期满不申报的视为无意见,我局拟按项目现状办理规划核实手续。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8日,共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5-23880171

  特此公示。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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