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自然资源 > 规划许可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许可批后公示 规告〔2022〕74号 (永春县福臻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厂房扩建项目B#厂房)
2023-01-03 09:00 阅读人数:1

各有关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于2022年12月22日批准永春县福臻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厂房扩建项目B#厂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请事项,现将规划许可内容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永春县福臻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2.建设内容:用地面积1.032664公顷,建筑面积5747.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747.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936平方米。

  3.具体数据以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现将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益关系人的意见。本公示期限从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12日(7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申请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联系电话: 23880171;

  联系地址:永春县鹏源街国土大厦306室。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