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互动知识库 > 自然资源局
设施农业用地占用一般耕地,要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具体如何操作?

2024-12-27

  涉及农村集体土地的,经承包农户书面同意,由发包方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其他土地由实施单位或设施农业用地使用者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纳入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