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未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的应负怎样的法律责任?

2024-12-26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娱乐场所应当在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标志应当注明举报电话。第三十三条规定:娱乐场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五项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五)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