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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特殊病种如何办理?

2022-12-09

  符合高血压、糖尿病( 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特殊病种认定标准,即高血压Ⅱ期、Ⅲ期和糖尿病1型、2型的参保人,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二级及以上医院专科副主任或主任医师作出诊断后,提供《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与所申请病种相关的病历资料、检查检验报告、疾病诊断证明(需医院盖章)向全市任一医保经办机构(含驻医院医保服务站)申请办理。“两病”门诊特殊病种办理后,在泉州市内定点医院治疗终身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