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来源:永春县应急管理局 2020-07-28 09:42 阅读人数:1

  为加强我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县消防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2022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火灾总量逐年下降,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和其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乡镇组织已建公共建筑以及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未完成相关工作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住建部门按照上级政策文件要求,在对新建建筑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时明确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立牌等工作要求,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划线、标名、立牌等改造费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要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公共建筑管理单位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住建部门指导各乡镇政府推动无物业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引导业主自治或引进专业物业管理进行统一管理,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城管局、教育局、民宗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局、银监永春监管组、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组织住建、交通、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调研掌握现有机动汽车保有量、住宅小区现有车位数量,分析评估住宅小区车位的缺额数量等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管局、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资源规划部门启动编制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城管部门根据专项规划制定年度专项建设计划,并由发改部门牵头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城管部门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各乡镇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住建局、城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各乡镇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城管局、住建局、交警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2020年,建立健全由消防、公安、住建、交警、城管等部门组成的定期会商、分析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负责查处住宅小区道路内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查处城市道路上机动车因违章停车导致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住建部门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城管部门负责对在消防车通道上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治;依法查处在市政公共区域内违章建设等导致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警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以委托执法的方式,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公安局、城管局、交警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集中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各乡镇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教育局、民宗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局、银监永春监管组,各乡镇人民政府 

  2.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的厂房仓库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消防教育培训、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二是加大突出消防隐患治理。严格整治厂房、仓库常见的5大突出问题:厂房仓库三合一隐患,电气火灾隐患,建筑消防设施配置不足或严重损坏,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的,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物品堆垛摆放、管理不规范。三是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厂房、仓库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定。针对工贸企业未办理消防验收的历史遗留问题,各乡镇提出实事求是、有效管理的整改规范,进一步压存量、遏增量。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公安局、住建局、工信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县委宣传部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落实,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3.抓好三合一场所综合治理。一是要进一步加强三合一整治组织机构,健全完善三合一整治长效机制。结合我县实际,抽调应急、住建、文体旅游、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人员,实体化运作三合一整治办公室,常态化落实暗访督查、跟踪督办、举报核查、联合查处、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继续推行用2000度用电大数据比对排查法,排查异常用电用户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2020年前,出台全县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意见,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各行业各领域安全整治工作,持续开展三合一场所综合治理,综合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杜绝新增和回潮三合一。三是要以不亡人为目标,突出合用场所火灾求生自救、安全用火用电的宣传,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遏制三合一火灾亡人事故。 

  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应急局、住建局、工信商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4.抓好群租房消防治理。10人以上群租房为重点,对照《泉州市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重点整治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使用三合板、彩钢板等可燃易燃材料分隔或装修装饰等突出风险,逐家逐户排查,督促整改验收。20207月份前,完成全县群租房摸底排查工作,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2022年前整改消除一批群租房突出隐患问题,居住10人以上群租房逐年实现消防安全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住建局、司法局、应急局、教育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整治老旧场所、区域性隐患整治、沿街店面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各乡镇每年将消防突出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突出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 抓好区域性隐患整治及沿街店面突出风险治理。加强对达埔镇制香行业区域性隐患整治工作力度,在20206月底验收销案。进一步巩固蓬壶镇小加工作坊、达埔镇制香行业区域性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成果,对已有整治场所做好定期巡查检查,对新增场所引导按照标准规范建设,做到消防安全隐患防增量 总结固化区域性隐患整治经验做法,在小作坊小加工厂排查整治中推广借鉴整治。按照打造示范店、示范街模式开展沿街店面消防安全整治,有条件乡镇可以采取适当经济补贴方式激励整治,重点整治沿街店面上店下宅、前店后宅没有物理隔离的三合一现象,2020年桃城、五里街、石鼓、东平、岵山乡镇至少完成1条消防安全示范街整治工作,其他乡镇在现有的沿街店面中打造不少于10个示范店面,2022年各乡镇完成城区、镇区沿街店面消防安全整治,沿街店面三合一现象、电气线路不符合标准、消防设施器材不足等突出问题基本解决。各乡镇要在沿街店面、小作坊、福利院、养老院等重点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消防软管卷盘等技防物防设施 

  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安全措施。工信商务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住建部门出台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各乡镇对无物业的居民住宅区要指导村居或业主采取众筹或委托方式集中规划设置,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各乡镇组织分析评估本乡镇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出台解决源头性、机制性的相关消防安全整治指导意见,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工信商务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打牢乡村火灾防控基础 

  1.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县委编办要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将消防安全纳入乡镇综合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县委政法委将乡村消防安全纳入乡村平安和谐创建内容。各乡镇要针对农村火灾多发势头,深入研究分析影响本乡镇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紧盯食用菌棚等农村农业生产设施、祖厝家庙等农村公共场所以及独守留居老人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因地制宜制定整治措施,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治理。达埔、蓬壶、五里街、岵山等乡镇要组织对老街开展消防安全评估管理,集中整治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设施不足、电气线路老化等突出问题。要结合房改、水改、电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改造,有效降低火灾风险。民政局要聚焦农村留守老年人住所消防安全,牵头在农村留守老年人住所推广使用NB-IoT“智能烟感20206月底前,实现全县1285名农村留守老人100%覆盖应用,并逐步向其他老年人住所推广;202010月底前,将智能烟感数据接入市级消防物联网平台,并跟进后期维护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智慧服务体系;要将推广应用智能烟感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养老、助残等项目,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安装范围、增加安装数量。 

  责任单位:县委编委办、县委政法委、县农业农村局、民政局、消防救援大队、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一是制定完善乡村消防规划。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二是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因地制宜地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有管网供水条件和天然水源丰富的,要按标准建设消火栓、取水设施,缺水地区要采取修建消防水池、水窖等方式解决消防用水,新建、拓宽农村公路、乡村道路要满足消防车通行基本要求。三是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尽快填补乡镇消防力量空白点,仙夹、坑仔口、横口等乡镇未建立专职消防力量的,要建立乡镇志愿消防队或依托大型企业建立群众志愿队,配置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组织开展火灾扑救、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消防安全自治工作。进一步加快和优化消防站点布局,2020年底完成下洋消防站主体工程竣工建设,2021年人员入驻并投入执勤。同时,县消防救援大队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业务培训指导,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我县城乡防御火灾水平。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3.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加大对农村尤其是贫困村的基层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个体经营者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定期举办专题培训,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大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202012月底前,针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妇女儿童、独居老人、残疾人特别是未摘帽贫困村建档立卡人员等特殊群体,组织志愿者开展上门宣传、入户培训,实施1精准扶贫式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民政、文旅、卫健、工信商务、民宗、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2020年结合全县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开展全面体检式排查整治,列出隐患清单、建立一家一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消防部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综合监管,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指导服务。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局、工信商务局、民宗局、消防救援大队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体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部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局、民宗局、消防救援大队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 加强统筹规划。县数字办要将智慧消防建设纳入数字永春发展规划,列入数字永春每年年度工作要点。要根据市里要求,将智慧消防项目融合到智慧安监平台建设中。按照试点+推广的建设模式,建设智慧消防大数据平台。 

  责任单位:县数字办、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 

  2.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搭建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独立式智能型感烟(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监测系统、智能视频监控系统等监测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责任单位:县数字办、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 

  3.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火灾烟雾监测、电气火灾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20年底前,完成600个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居住30人以上出租屋100%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系统。教育、民政、卫健、文物等部门以及银行、物流、电力、自来水等行业系统应当结合本行业系统物联网建设,搭建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推动不具备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行业系统小单位开展智能预警建设,并融入县政府消防智慧大脑,有效汇聚各重点行业系统的消防物联感知数据,实现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数据互联互通,2022年,建成县级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文旅局、民政局、教育局、卫健局、工信商务局、应急局、公安局、城管局、财政局、银监永春监管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4.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20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城乡科普教育范畴。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党校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消防普法宣传;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县委组织部、科协、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消防知识三下乡、消防科普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县司法局、教育局、人社局、科技局、消防救援大队、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基础建设。2020年底,县消防救援大队至少配备1部具备音视频播放等多功能消防宣传车用于开展日常巡街消防宣传,建成1800 m2以上消防主题公园;要对照县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积极应用VRAR等新技术手段,建设完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要在乡镇、村(社区)广泛设置专用的消防宣传栏,并固化为长期宣传阵地。 

  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各乡镇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时间安排 

  20204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7月)。按照县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乡镇本行业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7月至12月)。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全市消防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泉安指〔20203号)相关工作要求,将严查严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对本乡镇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对未能及时有效整改的逐一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实行动态更新、销号管理,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领导挂钩整治、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等整治措施,每年集中整治一批,强化政策大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乡镇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余金南常务副县长任组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县消防救援大队,抽调应急、住建、公安、工信商务、市监、城管、文旅等部门相对固定人员定期会商,落实排查整治的信息收集、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督导检查、统筹调度等工作机制。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专班,协调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闭环管理。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延续全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模式,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会议精神,抓好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整治任务要实行项目清单式管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一抓到底、见底清零,闭环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三)强化统筹推进。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强化排查整治措施,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乡镇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协同推进落实,确保治理实效。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全面落实省政府下达的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车辆装备配备任务。 

  (四)强化示范引领。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五)强化责任追究。此次专项整治将作为绩效考核评估、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对发生亡人或产生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以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进行督办,并由消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实行一案三查,严肃追责问责。 

  县应急、住建、公安、工信商务、市监、城管、文旅等部门参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工作人员名单请于731日报送。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请于731日前报送本乡镇本单位细化落实方案;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工作情况小结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统计表》请于每季度末月23日前报送;每年年底及三年行动结束前要形成工作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办。(联系人:何正勇,联系方式:36682119,电子邮箱:2445997757@qq.com,传真:68007295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项目清单 

  项目名称 

  重点项目任务 

  完成年限 

  责任单位 

(一)实施打通消防车通道工程 

  1.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组织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公共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新建住宅小区、建成住宅小区、无物业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2020 

  县住建局、教育局、民宗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局、城管局、银监永春监管组、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政府 

  2.2020年底前未完成划线管理的单和新建住宅小区,由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020 

  3.住建部门按照上级政策文件要求,在对新建建筑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时明确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立牌等工作要求,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划线、标名、立牌等改造费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 

  20207月底前 

  县住建局,各乡镇政府 

  4. 住建部门指导各乡镇政府推动无物业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引导业主自治或引进专业物业管理进行统一管理,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 

  202012月底前 

  5. 分析评估住宅小区车位的缺额数量等情况,制定老旧小区消防通道整治一城一策一小区一政策30%的老旧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 

  202012月底前 

  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管局、交警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政府 

  6.70%的老旧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 

  202112月底前 

  各乡镇政府 

  7.100%的老旧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 

  202210月底前 

  各乡镇政府 

  8. 自然资源部门启动编制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城管部门根据专项规划制定年度专项建设计划,并由发改部门牵头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 

  202012月底前 

  自然资源局、城管局、发改委、住建局 

  9.城管部门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 

  20207月底前 

  城管局 

  10. 加强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列出三年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20207月底前 

  县自然资源局、发改委、住建局、城管局、人防办,各乡镇政府 

  11.研究建立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老旧住宅小区路侧停车场,研究推行居民优惠停车措施。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研究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 

  202012月底前 

  县城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警大队,各乡镇政府 

  12. 公安与相关部门共享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建立定期会商、分析研判、联合执法管理机制,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20209月底前 

  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公安局、城管局、交警大队,各乡镇政府 

  13.探索以委托执法的方式,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20217月底前 

  各乡镇政府,县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公安局、城管局、交警大队 

  14.组织制定公共停车场规划及三年工作计划,新建一批公共停车场。 

  2020 

  各乡镇政府 

(二)集中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5.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20207月底前 

  各乡镇政府,县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教育局、民宗局、公安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局、银监永春监管组 

  16.收集汇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建立问题隐患清单。 

  20207月底前 

  17.监督抽查本辖区5%的高层建筑。 

  202010月底前 

  18. 全面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 

  202011月底前 

  19.重点督办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 

  20216月底前 

  20. 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202112月底前 

  21.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10月底前 

  22.全面落实省政府下达的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车辆装备配备任务。 

  202212月底前 

  县消防救援大队、财政局 

  23.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的厂房仓库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消防教育培训、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2020年至2022 

  县委宣传部,县应急局、公安局、住建局、工信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分工落实,各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具体负责 

  24.严格整治厂房、仓库常见的5大突出问题:厂房仓库三合一隐患,电气火灾隐患,建筑消防设施配置不足或严重损坏,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的,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物品堆垛摆放、管理不规范。 

  2020年至2022 

  25.严格落实厂房、仓库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定。针对工贸企业未办理消防验收的历史遗留问题,提出实事求是、有效管理的整改规范,进一步压存量、遏增量。 

  2020年至2022 

  县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 

  26.健全完善三合一整治长效机制,实体化运作三合一整治办公室,常态化开展暗访督查、举报核查、联合查处等。继续推行用“2000度用电隐患排查法,通过对用户的月用电量进行大数据比对,排查异常用电用户三合一问题。 

  2021 

  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局、应急局、住建局、工信商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供电公司,各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 

  27.持续开展三合一场所综合治理,杜绝新增和回潮三合一。以不亡人为目标,突出合用场所火灾求生自救、安全用火用电的宣传,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 

  2020年至2022 

  28.20207月份前,完成全县群租房摸底排查工作,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 

  20207月前 

  县公安局、住建局、应急局、教育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29.2022年前整改消除一批群租房突出隐患问题,居住10人以上群租房逐年实现消防安全规范管理。 

  2020年至2022 

(三)整治老旧场所、区域性隐患整治、沿街店面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30.集中整治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2020年至2022 

  县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公安局、应急局、城管局、各乡镇政府 

  31.每年将突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为民办实施工程,实施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督办整改一批火灾隐患问题。 

  2020年至2022 

  县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公安局、应急局、城管局、各乡镇政府 

  32.以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022 

  各乡镇政府 

  33. 加强对达埔镇区域性隐患整治工作力度,在20206月底验收销案。 

  20206月底 

  县消防救援大队,达埔镇政府 

  34.进一步巩固蓬壶镇、达埔镇区域性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成果,对已有整治场所做好定期巡查检查,对新增场所引导按照标准规范建设,做到消防安全隐患防增量 

  2020年至2022 

  县消防救援大队,蓬壶镇政府、达埔镇政府 

  35.2020年桃城、五里街、石鼓、东平、岵山乡镇至少完成1条消防安全示范街整治工作,其他乡镇在现有的沿街店面中打造不少于10个示范店面。 

  2020 

  各乡镇政府 

  36.2022年所有乡镇推广沿街店面消防安全整治模式,沿街店面三合一现象、电气线路不符合标准等突出问题基本解决。 

  2022 

  各乡镇政府 

  37.各乡镇要推动沿街店面、小作坊、福利院、养老院等重点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消防软管卷盘等技防物防设施。 

  2020年至2022 

  各乡镇政府 

  38.工信、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履行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管理责任。 

  2020年至2022 

  县工信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39.各乡镇及住建部门出台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作出三年规划建设部署。 

  2020 

  县住建局,各乡镇政府 

  40.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100%有物业居民住宅区、30%无物业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012月底前 

  41.70%无物业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112月底前 

  42.100%无物业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210月底前 

  43.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 

  2020 

  县工信商务局、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政府 

(四)打牢乡村火灾防控基础 

  44.加强基层消防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将消防安全纳入乡镇综合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力争2021年底前,各乡镇(工业园区)综合执法队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2021 

  县编委办,各乡镇政府 

  45.县委政法委将乡村消防安全纳入乡村平安和谐创建内容。 

  2020年至2022 

  县委政法委,各乡镇政府 

  46.各乡镇深入研究分析影响本乡镇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紧盯食用菌棚等农村农业生产设施、祖厝家庙等农村公共场所以及独守留居老人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因地制宜制定整治措施,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针对性农村火灾隐患治理。 

  2020年至2022 

  各乡镇政府 

  47. 达埔、蓬壶、五里街、岵山等乡镇要组织对老街开展消防安全评估管理,集中整治建筑耐火等级低、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设施不足、电气线路老化等突出问题。 

  2021年底前 

  各乡镇政府 

  48.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同步规划部署消防安全改造,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改造,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2020年至2022 

  各乡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消防救援大队,供电公司 

  49. 民政局牵头在农村留守老年人住所推广使用NB-IoT“智能烟感20206月底前,实现全县1285名农村留守老人100%覆盖应用,并逐步向其他老年人住所推广;202010月底前,将智能烟感数据接入市级消防物联网平台,并跟进后期维护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智慧服务体系。 

  2020年年底 

  县民政局 

  50. 将推广应用智能烟感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养老、助残等项目,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安装范围、增加安装数量。 

  2021年至2022 

  51.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 

  2020年至2022 

  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52. 因地制宜地推进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电气防火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改造,有管网供水条件和天然水源丰富的,要按标准建设消火栓、取水设施,缺水地区要采取修建消防水池、水窖等方式解决消防用水,新建、拓宽农村公路、乡村道路要满足消防车通行基本要求。 

  2020年至2022 

  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局,各乡镇政府 

  53. 仙夹、坑仔口、横口等乡镇未建立专职消防力量的,要建立乡镇志愿消防队或依托大型企业建立群众志愿队,配置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组织开展火灾扑救、防火巡查、消防宣传等消防安全自治工作。县消防救援大队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业务培训指导,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 

  2020年底 

  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政府 

  54.进一步加快和优化消防站点布局,2020年底完成下洋消防站主体工程竣工建设,2021年人员入驻并投入执勤。 

  2020年至2021 

  县消防救援大队,下洋镇政府 

  55. 组织对乡镇消防员开展一次集中培训,以乡镇为单位定期开展联合演练,提高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 

  20208月底前 

  各乡镇政府 

  56.开展贴近农村实际的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每半年开展一次大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020年至2022 

  各乡镇政府 

  57.利用村民活动室及为民服务场所设置消防科普教育专区,为农村居民提供体验式、参与式消防科普宣传教育服务。 

  2020年至2022 

  各乡镇政府 

  58.加大对农村尤其是贫困村的基层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个体经营者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定期举办专题培训。 

  2020年至2022 

  各乡镇政府 

  59.针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妇女儿童、独居老年人、残疾人特别是未摘帽贫困村建档立卡人员等特殊群体,组织志愿者开展上门宣传、入户培训。 

  2020 

  县民政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政府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60.教育、民政、文旅、卫健、工信商务、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结合全县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集中开展行业全面体检式排查整治,列出隐患清单、建立一家一档。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力争三年内整改完毕。 

  2020年至2022 

  县教育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局、工信商务局、民宗局 

  61.启动新一轮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消防部门指导教育、卫健、民政、文旅、宗教等行业部门分别制定学校、医院、养老福利机构、文博单位、旅游景区、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系统领域消防安全工作指南。 

  2020 

  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教育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局、民宗局 

  62.教育、民政、文旅、卫健、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全面推广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典型经验做法。 

  2021 

  县教育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局、民宗局 

  63.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健、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2022 

  县教育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局、民宗局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工程 

  64.县数字办要将智慧消防建设纳入数字永春发展规划,列入数字永春每年年度工作要点。要结合数字永春智慧城市建设,将智慧消防项目融合到智慧安监平台建设中,制定出台包含智慧消防内容的智慧安监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2020年至2022 

  县数字办、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65.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 

  2020 

  县数字办、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66.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搭建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独立式智能型感烟(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监测系统、智能视频监控等监测平台。 

  2022 

  县消防救援大队、应急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 

  67. 2020年底前,完成600个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居住30人以上出租屋100%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系统。 

  2020 

  县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住建局、公安局,各乡镇政府 

  68.教育、民政、卫健、文旅等部门以及银行、物流、电力、自来水等行业系统应当结合本行业系统物联网建设,搭建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推动不具备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行业系统小单位开展智能预警建设,并融入本级政府消防智慧大脑,有效汇聚各重点行业系统的消防物联感知数据,实现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数据互联互通。 

  2021 

  县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局、文旅局、工信商务局、应急局、银监永春监管组、城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 

  69.2022年,建成县级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2022 

  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文旅局、民政局、教育局、卫健局、工信商务局、应急局、公安局、城管局、财政局、银监永春监管组 

  70.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2020 

  县委政法委、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71.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城乡科普教育范畴。 

  2020 

  各乡镇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72.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 

  2020 

  县委宣传部、文明办 

  73.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有课程安排、有教学大纲。 

  2020 

  县委党校 

  74. 司法行政部门督促、指导相关部门落实消防普法宣传责任,积极配合消防主管部门做好消防普法宣传。 

  2020 

  县司法局、消防救援大队 

  75.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并实现师资、课时、教材、场馆全覆盖;高校、高中新生军训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4课时。 

  2020 

  县教育局 

  76.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 

  2020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77.党委组织部、科协、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消防知识三下乡、消防科普等工作。 

  2020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科技局、消防救援大队 

  78.至少配备1部具备音视频播放等多功能消防宣传车用于开展日常巡街消防宣传,建成1800 m2以上消防主题公园。对照县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积极应用VRAR等新技术手段,建设完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2020 

  县消防救援大队 

  79.在乡镇、村(社区)广泛设置专用的消防宣传栏,并固化为长期宣传阵地。 

  2020 

  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 

  80.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制定企业单位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 

  2020年至2022 

  各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八)保障措施 

  81.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抽调应急、住建、公安、工信商务、市监、城管、文旅等部门轮流集中办公,负责落实排查整治的信息收集、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督导检查、统筹调度等工作机制。 

  20207月前 

  消防救援大队、应急局、住建局、公安局、工信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文旅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 

  82.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延续全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模式,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会议精神,抓好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项目清单式管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 

  2020年至2022 

  县教育局、民宗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工信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 

  83.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列入绩效管理考核评估、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2020 

  县效能办、县委政法委、县安办、县消联办 

  84. 健全完善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工作机制,对亡人和产生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由消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逐起实施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实行一案三查,严肃追责问责。 

  2020 

  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 

  85.县工信商务、公安、住建、文旅、应急、市监、城管等部门参与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工作人员名单请于731日报送。 

  2020731 

  工信商务局、公安局、住建局、文旅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 

  86.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请于731日前报送本乡镇本单位细化落实方案 

  2020731 

  县教育局、民宗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工信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银监永春监管组、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 

  87.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工作情况小结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统计表》请于每季度末月23日前报送。 

  每季度未月23日前 

  县教育局、工信商务局、民宗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银监永春监管组、农业农村局、宣传部、科技局、人社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 

  88.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形成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报县专项办。 

  2021年、20221230日前 

  县教育局、工信商务局、民宗局、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银监永春监管组、农业农村局、宣传部、数字办、政法委、科技局、人社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 

     

  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统计表    

  方案制定 

  制定县级一城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份) 

  制定县级一城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份) 

  制定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治理方案(份) 

    

    

    

  划线管理 

  居住建筑 

  既有住宅小区 

  现有数量(个) 

  已按标准划线(个) 

  未划线(个) 

  完成率(% 

    

    

    

    

  老旧小区 

  现有数量(个) 

  已按标准划线(个) 

  未划线(个) 

  完成率(% 

    

    

    

    

  新建住宅小区 

  2020 

  建成数量(个) 

  已按标准划线(个) 

  未划线(个) 

    

    

    

  2021 

  建成数量(个) 

  已按标准划线(个) 

  未划线(个) 

    

    

    

  2022 

  建成数量(个) 

  已按标准划线(个) 

  未划线(个) 

    

    

    

  公共建筑 

  现有数量(个) 

  已按标准划线(个) 

  未划线(个) 

  完成率(% 

    

    

    

    

公共停车设施建设 

  地上停车场 

  人防设施改造 

  道路车位 

  是否启动编制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规划数量(个) 

  规划车位(个) 

  改造数量(处) 

  新增数量(个) 

    

    

    

    

    

    

    

    

  建成数量(个) 

  建成数量(个) 

  改造车位(个) 

    

    

    

    

    

    

    

    

    

  备注:1、新建住宅小区建成数量以通过住建部门验收为准。2、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等)等。3、公共停车设施建成、改造数量仅统计2020年以来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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