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
来源:永春县应急管理局 2020-07-28 09:26 阅读人数:1

  为加强自然灾害安全整治,根据《全市自然灾害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全县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紧盯台风、暴雨、洪水、森林火灾及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聚焦防汛防台风、森林防火重点工作、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三年行动,着力化解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影响,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关于防汛体制机制建设 

  1.进一步健全三级风险应对”“三个协同联动”“三个全面引导等防汛体制机制,持续完善我县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体系,不断提高防汛抗灾科学化、制度化、精准化水平。 

  2.修订完善各级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开展城市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编制,确保管用可行,并按时开展防御超标洪水调度演练推演,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完成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应急抢险方案修编审查情况、在建涉水工程安全度汛方案编制情况和各类责任体系落实情况的排查。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水利局 

  (二)关于防洪防潮工程和监测预警设施 

  1.持续抓好水利工程防汛安全管理和水毁工程修复,确保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泵站、小水电、小山塘等工程设施安全运行。 

  2.充分发挥各类雨水风情监测设施设备和监视监测、预报预警及决策指挥等系统作用,盯紧山洪重点防御区和强降雨重合区,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信息覆盖不留死角;落实网格化群测群防管理体系,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避险,并加强对已转移人员的管理,严防发生二次灾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山美水库永春水文站,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关于城镇防涝 

  1.持续做好城市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排水降水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基坑工程,要设置坚固牢靠的围挡,备好砂袋、抽水泵等防涝材料和设备。 

  2.对城镇低洼易涝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易涝点应急排涝预案和演练情况,排水管道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和雨水篦、进水井、检查井等畅通情况。 

  3.对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商场以及城市地下通道、城市立交桥下、人行地下通道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是出入口防倒灌设施配备情况,确保备好砂袋、抽水泵等防涝材料和设备。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住建局、水利局、交运局、民政局、教育局、工信商务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关于地质灾害 

  按照查得细、防得实的总体目标,在对已登记造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房前屋后高陡边坡核实、排查的基础上,对涉疫医疗、观察、检测场所等重要场所和避灾点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地,对医院、拘留所、看守所、养老院、学校等人口密集特殊场所是否存在地灾隐患,对地灾高易发区的村(居)、学校、建筑边坡、公路、水库、旅游景区、铁路、尾矿库(坝)等是否存在新增地灾隐患,进一步核实和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清单,逐点落实地灾防范措施。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住建局、公安局、应急局、教育局、交运局、水利局、文体旅游局、民政局、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五)关于避灾安置点 

  确保安置点要避开易遭受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灾害的危险地段,确保避灾安置点安全责任落实、房屋结构安全、通风排水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和应急通道畅通 

  责任单位:县应急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六)关于森林防火 

  1.完善防灭火体制机制 

  1)健全组织体系。按照国务院“7·29”专题会议和省政府“12·29”专题会议上下基本对应的要求,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和组织体系,确保高效运转。县林业主管部门明确森林防火机构与负责人,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实现森林防火预防工作有机构管,有具体人抓。 

  2)调整完善指挥体系。修订《永春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构建森林火险的预警响应及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处置能力。 

  2.森林火灾防控工作 

  1)强化森林防火宣传体系。按照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要求,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建立微博、微信、广播、电视、公众网络、广告宣传等全方位的宣传教育网络体系,从各条战线、各个层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进林区、进村宅、进单位、进学校、进风景旅游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每年防火期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有针对性地对田主、墓主、业主进行宣传,形成全方位社会化的森林防火宣教格局。 

  2)持续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检查林区及其周边森林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村镇、风景名胜区、重要目标、自然保护区、重点林区、林区输配电、高压电、通信等森林火灾隐患。检查野外火源管理和预警监测等情况,重点检查用火审批、高火险时段禁火令、热点核查反馈、重点卡口以及护林人员驻守情况。强化农事用火、林事用火、祭祀用火等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隐患排查。 

  3)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破案率。森林公安部门要建立森林火灾案件快速侦破机制,发生森林火灾后,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侦办火案,掌握第一手资料,迅速查明原因,不断提高破案率。依法严惩肇事者,公布辖区内森林火灾尤其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查处、责任者追究、肇事者处理等情况,达到以案释法效果。 

  3.加强防灭火基础能力建设 

  1)建立建强各类防灭火队伍体系。加速推进地方专业扑火队伍转隶工作,加强各类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按照建设标准,落实建队经费,制定发展规划,提高装备水平。林业主管部门强化护林员队伍管理,引入指挥监管系统,充分发挥护林员在林区一线作用,做好森林火情的早期处理相关工作。 

  2)不断充实森林防火物资装备。本着实用性与超前性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有效配置扑火机具,在配置传统人力灭火机具基础上,提高灭火机械化、现代化灭火机具的配置比例。 

  3)加强森林火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公安局森林分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时间安排 

  20204月至2022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7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组织制定本部门自然风险隐患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7月至12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对行业系统、辖区内自然灾害风险进行系统性研判和排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对策措施和时间表,逐一落实整改,实现风险隐患防控闭环管理,不留盲点死角,真正做到一抓到底、见底清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责任单位、责任人、对策措施,针对重难点问题,要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不断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长效机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对三年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固化既成机制和创新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自然风险防控体系。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于731日前将本部门乡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牵头领导、联络员、联系方式分别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每年612日、1212日前将本部门本乡镇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和三年行动工作总结(20221130日前)报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部署、条块联动、全面覆盖的原则,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本乡镇、本系统的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筹协调指导专项工作的推进。 

  (二)全面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防汛防台风、防灭火工作责任体系。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并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职责。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防汛防台风、防灭火工作部门职责,全面开展本系统三年行动工作,要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责任人,做到事有人抓、责有人担。 

  (三)强化监督指导。三年行动实行分级分片督导。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协调有关成员单位组建督导组,对各乡镇三年行动进度进行跟踪督促、技术指导和成效评估。各乡镇也要组建监督指导组,对工作不落实的,及时督促整改纠正,确保工作质量。要综合运用考核、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手段,切实纠正三年行动过程中存在的推诿扯皮、责任悬空、纸上谈兵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坚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置,用铁的纪律推动三年行动落深落细落实。 

    

  自然灾害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项目清单 

专项项目 

重点项目任务 

完成年限 

责任单位 

防汛体制机制建设 

1.进一步完善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和台风暴雨期间险灾情信息报送机制。 

2020-2022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加强防汛防台应急响应与处置流程,进一步细化、精实各类预案和行业专项方案。 

2020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3.进一步完善受台风暴雨洪涝灾害威胁区域人员安全转移避险工作机制和督导领导挂点工作机制。 

2021 

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及各企事业单位等 

4.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动员、信息预警工作机制。 

2022 

县、乡二级人民政府,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防洪防潮工程和监测预警设施 

1.加强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泵站、小水电、小山塘等工程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开展小型水库物业式管理工作,开展水电站厂房等建筑物安全生产治理。 

2020 

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 加强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泵站、小水电、小山塘等工程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全面推行小型水库物业式管理工作,开展水电站厂房等建筑物安全生产治理,开展水电站压力钢管等机电设施设备安全生产治理。 

2021-2022 

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城镇防涝 

  

  

1.针对城镇低洼易涝点、城市地下通道、人行地下通道、城市立交桥下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建立自然灾害问题隐患清单,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及时对账销号。县城区2020年底前完成5个内涝整治项目。 

2020 

县城管局、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2.动态更新隐患清单和整改情况,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涉及民生的要及时化解整改,对重难点问题集中攻坚,推动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长效机制。 

2021 

县城管局、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3.督促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基坑或建筑边坡,坑(坡)顶、坑(坡)底、采取有效截、排水措施。 

每年 

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督促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按规定设置连续封闭的围墙或围挡。 

每年 

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督促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在塔吊、脚手架基础四周设置有效地排水措施。 

每年 

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防汛演练或培训。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地下室排水、防渗漏设施进行巡查。 

每年 

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在地下空间备齐防洪闸、防洪沙袋、防水篷布等防汛设施 

每年 

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1.全境整体地质情况普查。 

2020 

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建立基于GNSS和影像数据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平台。 

2021 

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开展 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 

2022 

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避灾安置点 

  

1.完成2020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巩固提升10个自然灾害避灾点)。 

2020 

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积极争取避灾点省级提升建设补助资金,加强地方配套资金保障,规范避灾点建设管理,定期排查避灾点安全隐患。 

长期创建 

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森林防火 

1.修订完善《永春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构建森林火险预警响应及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提升森林火灾扑救能力,实现科学扑救、安全扑救。 

根据省、市修订完善预案后,我县立即对防火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县应急管理局,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2.森林防火宣传,每年根据省林业局统一部署,在春季、秋冬季各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将森林防火常识宣传到家入户。 

每年 

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森林防火 

3.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每年防火期到来之前,对全市主要林区及周边的森林火灾隐患进行排查,保护林区的安全稳定。 

每年 

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不断提高森林火灾破案率,森林公安机关在发生森林火灾后,第一时间赶赴火场,侦办火案,掌握第一手,迅速查明原因,依法惩处肇事者。 

每年 

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5.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培训。每年组织对森林防灭火办公室主任、森林消防骨干队伍等进行培训,不断提升森林防灭火人员及森林消防队伍的实战能力和理论水平。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按照《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和《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的要求,根据林地面积、火险等级组建不同规模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落实建队经费,因地制宜,有效配置扑火机具,提高队伍机械化、专业化水平。 

每年 

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每年举办一次以上护林员队伍的业务培训,提升护林员队伍的巡护能力,保证护林员能更好地完成巡山护林任务。 

每年 

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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