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发泉州市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领域 “四个严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25 15:26:00
 各分、县(市)公安局:

为深入推进教育整顿问题查摆整治工作,市局研究制定泉州市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领域“四个严禁”,请按以下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地要认真按照教育整顿问题查摆整治工作要求,积极查摆整治户籍管理领域的突出问题,全面防范户籍管理领域违法违纪风险和苗头隐患,有效提升全市户籍窗口良好形象。

二、加强管理监督,杜绝滋生违规行为。各地要将正常履职行为与“四个严禁”中禁止的行为区分开来,准确把握两者界限。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指导、监管,以及督查、信访事项的核查工作,要大胆履职,根据相关规定认真办理;对户籍管理领域中出现违反“四个严禁”的行为,要严肃处理、立即整改,同时详细记录情况,通报纪检部门。

三、提升服务意识,明确职责主动作为。各地要正确处理严格监督管理和提升服务水平的关系,对政府部门、相关警种要求协助的相关户籍业务办理事项,要认真进行办理;对查询业务办理进展的咨询、求助,要主动作为、热情服务。

各地接本通知后,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