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素质农民培育政策
发布时间: 2025-09-15 20:49:00

  1.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5〕15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社〔2025〕3号)和《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

  2.补助对象: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

  3.补助内容: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需求调查、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实践实训、异地培训、线上培训、证书制作、档案管理、机构下乡(含异地)办班差旅,农民集中培训的食宿、异地实训往返交通以及训后跟踪、指导服务等与培育直接相关的费用。

  4.补助标准: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会同本级财政局按照省下达的培训资金量和培训任务数,研究确定本市、县(区)的补助标准。

  5.申报程序:培训对象可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也可直接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报名。

  咨询电话:0595-68089017

  监督电话:0595-23862661

  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