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教育概况
发布时间: 2023-10-24 15:51:00

  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275所,在校学生80532人,教职工5137人。1997年被评为全国教育“两基”工作先进县,2006年被确定为省“双高普九”县,2011年被授予“福建省教育工作先进县”,2016年被授予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2019年被确认福建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教育“两项督导”以优秀等级通过省级评估,2022年被确认为省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力争经过2~3年的努力,率先在全市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近邻学堂”被评为首批福建省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被确定为福建省推广第六批落实“双减”工作典型案例。率先在全省对寄宿生实行生活补助,率先在全市消除中小学危房、编制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和县城区教育用地控制性规划,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0%实现标准化办学。县教育局被评为省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和十四届文明单位,先后荣获全国第三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第十四届全国青少年爱国读书教育活动组织优秀奖、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省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先进集体、省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省中小学安全知识网络竞赛组织奖、全国中小学“时刻听党话、永远跟党走”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优秀组织奖、第二十五届全国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组织特等奖、全国人工智能编程教育实验区等市(厅)级以上综合表彰。永春教育信息网被评为全国区县级教育门户百佳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