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洋镇主要职责、内设机构、2025年度领导分工、 联系方式
发布时间: 2025-09-12 09:30:00
   一、主要职责

  永春县湖洋镇人民政府是基层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做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推进经济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社区)建设等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负责自然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工作;推进特色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平。

  (三)服务“三农”发展。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深化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电商、旅游等新兴产业,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

  (四)加强社会治理。加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做好各类突发应急处理工作,提升安全事故防控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加强生态乡、村(居)建设,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

  (五)组织公共服务。推行和完善乡镇权责清单制度,推进综合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便民服务质量;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抓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六)加强基层执法。整合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对辖区范围内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统一行使法律法规规定或依法赋予的综合执法权;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

  (七)推进民主法治。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动员广大村民参与基层自治。

  (八)完成法律法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湖洋镇设置5个党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四)社会事务治理办公室(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五)乡村振兴办公室

  湖洋镇设置3个事业单位

  (一)永春县湖洋镇党群服务中心

  (二)永春县湖洋镇综合执法队

  (三)永春县湖洋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三、领导分工

  龚新毅:党委书记,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叶锦德: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潘燕云:人大主席,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

  黄金树:副书记,分管乡村振兴(扶贫)、安全生产、经济指标、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陈炜:纪委书记,主持镇纪委监察组全面工作;

  李文福:党委秘书、统战委员,分管党政办、后勤、统战、民宗、侨台、档案、保密、交通工作;

  王巧明:组织委员,分管党建、组织、群团、工会、共青团、妇联、涉老工作;

  吴志成:宣传委员,分管计生、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退教协、文体、卫生院、爱卫、环境卫生(人居)工作;

  刘启富:人武部长,分管政法、综治、信访调解、社工、水利、人民武装、退役军人事务,协管司法所、新农合、新农保工作;

  李宏德:派出所所长,主持派出所工作,协管政法工作;

  黄宗祥:副镇长,分管财政、统计、经济指标、重点项目、招商引资、企业(含企业招工)、劳动保障、电力、招投标、电子商务工作; 

  章凌峰:副镇长,分管安全生产、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科技、科协工作,协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林业工作;

  郑智洁:司法所所长,分管司法所、新农合、新农保、信访调解工作,协管民政、残联、慈善、养老工作;

  李伟铭: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分管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林业、生态环境工作,协管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建设、旅游工作;

  周文鑫: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分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建设、综合执法队、旅游,协管安全生产、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科技、科协工作; 

  廖志伟:四级调研员,分管涉老工作,协管党建、组织工作; 

  黄茂华:一级主任科员,分管教育、计生,协管精神文明建设、文体、退教协、卫生院、爱卫工作; 

  黄荣生:二级主任科员,分管工会工作,协管群团、共青团、妇联工作; 

  李建阳:二级主任科员,分管电子商务工作,协管统计、经济指标、重大项目、企业(含企业招工)、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 

  孟福东:四级主任科员,分管民政、残联、慈善、养老工作、爱卫工作,协管综合执法队、生态环境、水利(含河长制)工作; 

  郑兢武:四级主任科员,分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管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电商工作; 

  黄铭森:四级主任科员,分管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扶贫)、农业统计工作,协管党政办、后勤、旅游、统战、民宗、侨台、档案工作; 

  王少波:四级主任科员,分管文体工作,协管镇纪委监察组全面工作。 

  四、联系方式

  湖洋镇人民政府地址:永春县湖洋镇丁字街中路398号

  电话:0595-23752689

  传真:0595-23751968

  邮编:362608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08:00-12:00,14:30-17:30(6月1日至9月30日夏令时工作时间:08:00-12:00,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