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镇第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5-12-23 16:16:00

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15件,各意见建议办理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增加洛阳村共享单车停车点和快递网点的建议

收到建议后,我镇积极与哈啰、美团等共享单车公司,中通、申通等快递公司联系沟通,争取他们到我镇洛阳村设点。运营公司表示会到现场勘察踩点,如符合条件将尽快设立共享单车和快递服务点,方便村民绿色出行、快递取件。

二、关于给予离任村“两委”生活补贴的建议

经咨询相关部门,因离(现)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属于政策问题,在没有出台提高补贴标准政策的情况下,目前暂时还无法解决。同时镇党委、政府也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一旦省、市、县有新的政策出台,我镇将及时配合职能部门按新的政策落实。

三、关于规范城乡结合部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

今年来,我镇联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加强城区共享单车秩序管理,重点对化龙社区范围内乱停放的共享单车进行专项整治,要求运营公司及时清理,保障居民出行通畅。运营公司表示将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实现总量控制、运维及时,共享单车有序停放,保障人行道通畅。

四、关于推进修缮桃城社区、德风社区污水管网的建议

收到建议后,我镇联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污水办进行现场查看,后续将加强日常巡查,如果发现存在泄露、堵塞等问题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五、关于永春县南环路车道标识线重新标画的建议

南环路(亚洲酒店至德风环岛路段),已经兼负承担市政道路功能,原建设单位是县住建局,目前尚未移交给县城市管理和执法局,职责未理清,我镇下阶段将持续跟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尽快解决安全隐患。

六、关于改造东岳小区污水管网的建议

收到建议后,我镇积极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接,经了解,东岳小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现已纳入县里今年的污水管网空白区改造计划,7月初已完成现场勘探,计划在9月份开工建设。

七、关于新建长安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议

收到建议后,我镇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解决,一方面协调启用长安小学约100平方米腾挪空间,重新布置原有设施,打造临时老年活动室,优先保障老年人基本活动需求,目前已投入使用。另一方面结合永春县城东片区开发,决定在福邸新苑长安社区安置房规划建设嵌入型老年综合活动中心。

八、关于修复石门头至后垄水库水圳的建议

经与有关部门沟通,县水利局已将卧龙社区石门头至后垄水库的水圳修复纳入城区联排联调项目,并从东岳溪引水到后垅水库再引水至济川溪,以保障农田灌溉,当前项目正在规划中。

九、关于环大线增设交通配套设施的建议

收到建议后,我镇积极帮助大坪村争取到财政奖补一事一议项目10万元,用以新增安装环大线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60盏,并对环大线北环路路口减速带进行修复,增设警示标志。此外,加强对环大线公路进行定期巡检,确保一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关于加强桃城镇古厝修缮保护的建议

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我镇坚持“保护优先,修缮为主,适度开发”原则,做好古厝的保护利用工作,切实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资源。近年来,我镇镇村两级共修缮古厝252栋,花石、南星等村居采用“以修代租”、与第三方业态签订协议活化古厝50多栋。

十一、关于加强仑山等山顶村机耕路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我镇先后投入资金进行乡村振兴建设,2024年以来仑山村已新建机耕路2.1公里,其中顶新厝人居环境道路硬化建设工程550米、大仑路300米、仑山五组山上路1250米。后续,我镇将积极组织相关镇村工作人员对山顶村道路进行定期巡检及日常维护。

十二、关于适度放开非禁养区生猪养殖限制的建议

根据《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永春县山美流域生猪自行改造户提升改造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永农发〔2025〕64号)和《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永春县山美流域生猪散养户提升改造持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政办〔2025〕28号)精神,我镇组织开展辖区内生猪养殖场调查摸底及整治工作,因地制宜对生猪散养户实施分类整治。全镇现有生猪散养户45户,其中旧改造户29户;2025年新摸排生猪散养户21户,具备提升改造条件的散养户16户(目前已完成提升改造13户),清栏并拆除5户(其中2户全拆,3户拆除养殖设施),减栏数71头。

十三、关于增设来往洋上村公交路线的建议

收到建议后,我镇积极与县交通运输局沟通协调,并到现场进行线路勘验,洋上村县道介桃线、洋上村至环翠社区(北环路口)路段狭窄、陡坡急弯多,经现场勘查及评估后,确认以上路段均不符合公交车安全通车条件。

十四、关于完善辛田宫路口道路的建议

收到建议后,我镇第一时间组织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察,研究确定整改方案。目前已完成对墓白线(辛田宫路口)进行上行下行分道隔离标志描画、减速带修复、设立提醒警示牌等措施,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周边居民出行安全。

十五、关于推进城区老旧民房屋顶维护改造的建议

针对城区老旧房屋屋顶损坏漏水影响居住问题,我镇积极向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沟通,取得县直相关部门支持,让确实有改造需求的群众按照要求提供建筑物现状彩色照片、房屋产权证明、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施工合同等相关材料向镇政府备案,实施屋顶改造,逐步解决民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