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度永春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说明
二○二五年十月
一、筹资标准
2026年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70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其中:2026年1月1日至6月30日补缴的,按400元/人标准缴费;2026年7月1日起补缴的,除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等特殊群体外,按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补助金额之和缴费。
二、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时间
(一)集中参保缴费期:2025年10月20日—12月31日。从2026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二)延长参保缴费期:2026年1月1日—2月28日。在此期间参保缴费的,从缴费之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参保补缴期:2026年3月1日—12月31日。2026年3月1日(含)后参保缴费的,除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等特殊群体外,参保人员须等3个月固定待遇等待期过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对于自2025年起未连续参保的人员,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25〕3号)执行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修复政策。
★★★参保长效机制中参保激励约束机制
福建省参保激励约束机制的内容
(一)实行连续参保激励。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每次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合并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但原积累的连续参保激励金额保留。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跨制度转移接续的,可认定为连续参保,但职工医保年限不计入居民医保连续参保年限。
(二)实行零报销激励。自2025年起,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次提高3000元,合并连续参保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
(三)落实待遇等待期政策。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等特殊群体外,对居民医保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国家统一全国集中征缴期前,在我省居民医保延长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不设固定待遇等待期,但不享受连续参保激励。参保人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按规定衔接医保待遇。居民医保参保人中断参保后参加职工医保,而后又中断职工医保再次参加居民医保的,需按规定执行基本医保中断参保产生的待遇等待期。
(四)执行变动待遇等待期修复政策。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的缴费标准,按修复当年参保地个人缴费标准执行。
参保激励约束机制重点解读及案例
(一) 激励机制解读
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设置了两项激励措施,即连续参保激励和基金零报销激励,两项措施为独立设置。两种激励措施的起始时间均为2025年起。如果当年发生了大病保险报销并使用零报销奖励额度,前期积累的零报销奖励额度将清零,第2年重新计算零报销激励额度,但不影响连续参保激励,只要连续参保且居民医保满4年,就一直可以享受连续参保激励。判定居民是否享受零报销激励的标准,主要看居民医保参保人本人当年是否使用过统筹基金报销,统筹基金既包括住院,也包括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定点零售药店使用的统筹基金。如果当年未使用过,则享受奖励;否则,不享受。
两项激励合并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5万元。
|
激励措施 |
设置目的 |
激励条件 |
是否清零 |
|
连续参保激励 |
鼓励连续参加居民医保 |
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 |
1. 断保后激励金额可保留。 |
|
基金零报销激励 |
引导公民增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 |
当年基金零报销,次年可享受激励。 |
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清零。 |
情形一:对于始终参加居民医保的群众,如果连续参保满4年,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以享受连续参保激励,按规定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情形二:对于在居民医保、职工医保间切换的参保群众,如果前4年参加居民医保,第5年参加职工医保,在第5年不可以享受连续参保激励,因为当前参加的是职工医保,此激励只针对居民医保,但是前4年累积的奖励资格可以保留;如果第6年又继续参加居民医保,则可以继续享受连续参保激励,因为没有中断参保,但是计算参保年限时只计算参加居民医保时长。
情形三:中断参保,不可以享受连续参保激励。只要中断参保,前期连续参保的年限就没有了,再参加居民医保时,需要重新计算。但是前期积累的连续参保激励金额还在。
(二)约束机制解读
对于断保人员,设置“两个等待期”,即固定等待期和变动等待期。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等特殊群体外,只要断保再参保,都经过至少3个月的等待期,每多断保1年在此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等待期,这样如断保10年,如不修复待遇等待期的,则需要缴纳2年的居民医保保费,经过1年的等待后,才可享受医保待遇。从保障居民参保权益的角度来说,至关重要,特别是一些儿童,尚无民事行为能力,如果父母等监护人不重视起来的话,断保时间过长,会直接影响孩子未来的医保权益,因此,需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参保人重视起来,抓住时间窗口期。
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但是期间的医疗费用报销不能追溯。修复缴费标准按照提出修复申请时所在年度的参保地个人缴费标准,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变动待遇等待期不少于3个月,加上固定等待期,则至少需要等待6个月。
★待遇等待期=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断保年份-1)个月-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
情形一: 2025年度未参保,到2026年度参保时在集中缴费期参保,仍然需等3个月,4月1日起享受待遇。
情形二: 2025年度未参保,2026年度也未参保,等待期为3(固定等待期)+1(变动等待期)=4个月,即如果2027年度集中缴费期参保,需要在2027年5月1日后享受待遇。如果参保人愿意修复变动等待期,可以通过缴费修复1个月,需等待3个月。
情形三:2025-2029年度连续5年未参加居民医保,等待期为3(固定等待期)+4(变动等待期)=7个月,即如果2030年度集中缴费期参保,需要在2030年8月1日后才可享受待遇。如果参保人愿意修复变动等待期,可以通过缴费修复1个月,固定等待期+变动等待期之和不得少于6个月。
情形四: 新生儿出生后参保不设置待遇等待期,如果出生后两年再参保缴费,则需要有固定等待期3个月加变动等待期1个月,共4个月等待期。新生儿父母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等待期,缴费后等待期减少到3个月。
三、参保对象和范围
(一)除应参加职工基本医保以外的本县户籍城乡居民;
(二)在本县就读的在校学生;
(三)驻本县武警官兵;
(四)在本县居住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
(五)持本县有效居住证且未参加其他基本医保的人员;
(六)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本县内居住但未就业的外籍人员;
(七)已在本县参加基本医保流动人口的子女。
四、参保减免对象及措施
|
2026年度永春县城乡居民医保减免对象一览表 |
|||||
|
序号 |
减免对象类型 |
需缴费金额 |
系统对应编码 |
认定部门 |
备注 |
|
1 |
特困供养人员(全免) |
0 |
城市特困供养、农村特困供养 |
民政局 |
|
|
2 |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免) |
0 |
城镇孤儿,农村孤儿,城镇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民政局 |
|
|
3 |
重点优抚对象(全免) |
0 |
城镇重点优抚对象,农村重点优抚对象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
4 |
革命五老人员(全免) |
0 |
城镇革命“五老”人员,农村革命“五老”人员 |
民政局 |
|
|
5 |
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全免) |
0 |
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农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
卫健局 |
|
|
6 |
重度残疾人(全免) |
0 |
城市重残,农村重残 |
残联 |
|
|
7 |
一户多残残疾人(全免) |
0 |
非重度残疾人(有效期20260101-20261231) |
残联 |
|
|
8 |
精简退职人员享受40%救济人员(全免) |
0 |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有效期20260101-20261231) |
民政局 |
|
|
9 |
独女户(全免) |
0 |
独生子女(有效期20260101-20261231) |
卫健局 |
|
|
10 |
二女户(全免) |
0 |
双女户(有效期20260101-20261231) |
卫健局 |
|
|
11 |
低保对象(减免90%) |
40 |
城市低保,农村低保 |
民政局 |
减免360元由系统直接减免 |
|
12 |
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减免90%) |
40 |
城镇脱贫(享受政策)人员,农村脱贫(享受政策)人员 |
农业农村局 |
减免360元由系统直接减免 |
|
13 |
易返贫致贫人员(减免90%) |
40 |
纳入监测的易返贫致贫人员 |
农业农村局 |
减免360元由系统直接减免 |
|
14 |
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和老年人(减免70%) |
120 |
如果只录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只享受待遇,需有多录入一条“低收入家庭成员(有效期20260101-20261231)”,才能享受减免70% |
民政局 |
减免280元由系统直接减免 |
|
15 |
非重度残疾人(减免50%) |
400 |
不录入编码,按“400”缴费,先交后退 |
残联 |
减免200元由残联发放 |
|
16 |
独子户(减免20元) |
400 |
不录入编码,按“400”缴费,先交后退 |
卫健局 |
减免20元由卫健局发放 |
五、参保登记流程
(一)已在我县参加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且参保状态正常的群众(除登记信息有变更外),由医保信息系统默认续保登记,无需办理参保登记。
(二)在我县新参保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城乡居民,可通过“泉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参保登记,也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医院医保服务站等线下渠道办理参保登记。符合参保范围的对象应全户参保,不得选择性参保。
参保登记所需材料如下:
集中参保缴费期间,村(居)委会在居民提交参保登记材料后,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将参保登记表批量送至乡镇医保经办服务窗口;乡镇医保经办服务窗口要在5个工作日内录入医保信息系统,并通过省级信息共享平台传送税务部门。
(三)一周岁以内的新生儿在出生90日(含)内办理当年度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在出生90日(不含)后参保缴费的,按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医保费,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四)减免对象的身份信息和补助标准由县民政、农业农村、卫健、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审核认定后,汇总登记造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永春医保分中心。各有关部门需在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减免对象的认定和信息报送工作;2025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新增认定的减免对象,应动态及时补充报送。永春医保分中心收到各有关部门的减免对象信息后,按规定分类将资助参保人员的参保登记信息和应缴保费数据信息通过省级信息共享平台传送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按规定征缴。各有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新增减免对象应及时认定并按规定资助参保。对享受定额资助的减免对象中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保的,应做好参保动员,提高其参保积极性;经相关部门多次动员后仍不按规定缴费参保的,视为放弃当年医疗保险和救助待遇。
(五)高校大学生相关参保工作按照《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在校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泉医保〔2025〕96号)执行。
六、缴费渠道
(三)家庭共济代缴:通过“泉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等办理家庭共济代缴医保费,共济代缴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前。

“泉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 “聚合码”二维码
七、工作要求
(一)工作目标:基本医保参保工作今年明确继续纳入市对县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并与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医保基金打包支付挂钩。目前省、市还没有具体下达参保目标值,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今年征缴工作的总体目标先和去年一致:全人群库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96%以上,城乡居民医保本地参保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参保人数,困难特殊群体参保率达到100%,新生儿参保率达到96%以上(以上数据按“一人一档”系统提取,如果市级后面有下发任务指导数,以后面为准)。
(二)工作要点:医保部门指定一名医保工作人员包片业务联系各乡镇、医疗机构(名单详见附件),提供医保业务制度保障;拓展宣传载体,通过制作闽南语宣传音频、融媒体公告、公交车身广告宣传、闽南语大字报、大型室外LED播放宣传片、居住小区电梯投频、进村入户宣传发放纪念品等方式,广泛宣传参保登记、缴费流程和财政补助等政策法规。各乡镇村要依托“声声响”广播平台,滚动播放闽南语宣传音频;要在人员密集的政府、村委会、卫生院、学校、车站、超市等地方张贴宣传海报等;要用好用足“一人一档”参保信息平台的数据,利用平台导出未参保人员名单,通过上门、电话或者短信等方式逐一宣传动员,精准高效推进参保扩面工作。要探索具有当地特色的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手段,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提升宣传质效。要用身边“报销案例”代替“政策条文”,帮群众算好“经济账”,推动群众从“要我参保”向“我要参保”的转变。县总院、各乡镇卫生院要在门诊大厅、住院部、收费窗口等核心区域设置宣传展板,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缴费标准、征缴时间、待遇享受等关键信息;医务人员在问诊、查房、护理等日常工作中,以通俗语言解读参保政策,结合病例说明医保对减轻医疗负担的实际作用,重点提醒未参保患者及时缴费,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附件
2026年度基本医保工作乡镇、定点医疗机构挂钩联系名单
|
乡镇及定点医疗机构 |
包片责任人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桃城镇/桃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郑志成、林琼华 |
林琼华:18016571862 |
|
五里街镇/五里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王兴华、康巧姿 |
康巧姿:13626050183 |
|
一都镇/一都中心卫生院 |
郑丽婷 |
郑丽婷:13599796800 |
|
横口乡/横口卫生院 |
郑丽婷 |
郑丽婷:13599796800 |
|
下洋镇/下洋卫生院 |
林玉钗、尤芳梅 |
尤芳梅:18859929299 |
|
坑仔口镇/坑仔口卫生院 |
林玉钗、陈艳红 |
陈艳红:15359512635 |
|
玉斗镇/玉斗卫生院 |
林玉钗、林春香 |
林春香:15759835900 |
|
锦斗镇/锦斗卫生院 |
薛炜文、吕桔和 |
吕桔和:13599227165 |
|
桂洋镇/桂洋卫生院 |
薛炜文、吕桔和 |
吕桔和:13599227165 |
|
呈祥乡/呈祥卫生院 |
陈伟玲、潘佳烽 |
潘佳烽:15160788385 |
|
苏坑镇/苏坑卫生院 |
陈伟玲、林丽明 |
林丽明:15960579661 |
|
达埔镇/达埔卫生院 |
许凯宁、黄晶 |
黄晶:18323106361 |
|
石鼓镇/石鼓卫生院 |
郑宇晴、黄晶 |
黄晶:18323106361 |
|
蓬壶镇/蓬壶中心卫生院 |
王淑俊、孙娟枚 |
王淑俊:13600726610 |
|
吾峰镇/吾峰卫生院 |
李佳丽、郑瑞霞 |
郑瑞霞:18065588509 |
|
东平镇/东平卫生院 |
郑新燕 |
郑新燕:13959797557 |
|
东关镇/东关卫生院 |
郑新燕 |
郑新燕:13959797557 |
|
介福乡/介福卫生院 |
李佳丽、林贺佳 |
林贺佳:18959926818 |
|
外山乡/外山卫生院 |
王兴华、陈艳红 |
陈艳红:15359512635 |
|
岵山镇/岵山卫生院 |
康晓真、陈巧君 |
陈巧君:13505931619 |
|
仙夹镇/仙夹卫生院/夹际卫生院 |
康晓真、王丽玲 |
王丽玲:18359866362 |
|
湖洋镇/湖洋中心卫生院 |
郑静、周佳欣 |
周佳欣:18100544685 |
|
永春县医院 |
林玉钗 |
林玉钗:13860725135 |
|
永春县中医院 |
薛炜文 |
薛炜文:13559030378 |
|
永春县妇幼保健院 |
陈伟玲 |
陈伟玲:18965729187 |
|
永春县安康医院 |
王兴华 |
王兴华:15392153950 |
|
永春美岭医院 |
李佳丽 |
李佳丽:15392153018 |
|
永春御方堂中医门诊部 |
许凯宁 |
许凯宁:18759993283 |
|
永春爱尔眼科医院 |
郑志成 |
郑志成:18050909886 |
|
永春夏青口腔门诊部 |
郑宇晴 |
郑宇晴:18859434366 |
(医保窗口电话:23871601或2387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