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各相关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各用人单位: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泉人社〔2017〕214号)和《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及计划》等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双随机”执法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及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查数量和对象
此次 “双随机”执法监督检查,随机抽取12家加工制造业用人单位,8个在建工程项目、1家劳务派遣公司作为“双随机”抽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4名开展执法检查。
二、检查方式和内容
检查方式为实地执法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一)对行政许可批设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
1.检查对象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2.检查对象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及有关规范开展业务情况;
3.检查对象申请批设时提交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4.被投诉举报事项核查情况;
5.相关报表及台账情况。
(二)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
1.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监察;
2.对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的监察(落实在建工程项目台账、工资专户管理、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情况);
3.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的监察;
4.对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的监察;
5.对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情况的监察;
6.对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的监察;
三、检查结果
(一)此次“双随机”检查,发现企业存在拖欠工资行为。
(二)在检查加工制造业企业及劳务派遣公司工资支付情况方面,落实到位的企业3家,落实情况较好的企业7家,落实情况一般的企业3家。
(二)在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方面,落实到位的项目2个,落实情况较好的项目4个,落实情况一般的项目2个 (检查结果详见附件)。
四、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检查中共发现4家企业存在拖欠工资行为,已按要求整改。
(二)受检项目中,有3个在建项目台帐资料不完善,检查组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3份,已按要求整改。
(三)个别建设单位未及时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
五、下一步工作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责令改正,已经全部整改到位,在今后日常巡查中对有问题的企业和项目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