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2023.11.21)
2023-11-23 09:59 阅读人数:1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永春云辉养殖有限公司

91350525MA347U719B

蔡凤鹏

闽泉环罚〔2023〕453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2023年10月23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开展检查,发现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2023年9月5日,因受2023年第11号台风“海葵”的影响,当事人异位发酵床车间旁的护坡发生塌方,导致大量泥砂浆流入发酵床内,从而使异位发酵床无法正常运行,检查时异位发酵床处于闲置状态;二是检查时,当事人养殖废水经固液分离和滚筒过滤后,养殖废水进入沼气池处理,沼液储存在调节池内,之后通过管道引至永春县文峰村叮当坵田下(草山)的2个临时储液坑(容积约140立方米)进行贮存,用于附近芦柑园灌溉,2个储液坑均未采取“三防”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罚款

处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伍仟元整。

12.5

2023.11.21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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