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龙(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_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表(2023.10.13)
2023-10-13 08:58 阅读人数:1
 

单位名称

元龙(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3505257593719585 

邮政编码

362600

生产地址

永春县探花山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

陈通怀

联系方式

15375768811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纸尿裤3600万片/年、尿片3600万片/年、气雾杀虫剂300万瓶/年、电热蚊香液40万盒/年、电热蚊香片50万盒/年、空气清洗剂50万瓶/年、成品蚊香300万箱/年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没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永春县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2、木浆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3、蚊香生产线喷涂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4、蚊香生产线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泉州元龙环保气雾剂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书》(永环保函(2009)9号,2009年4月29日);2011年8月9日通过永春环保局验收(永环验【2011】26号})

2、《元龙(福建)日用品有限公司纸尿裤、尿片、卫生巾、湿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永环审(2010)表38号 ,2010年11月2日);20012年3月2日通过永春环保局验收(永环验【2012】02号})

3、2023年8月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05257593719585001W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国控企业)

非国控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情况

我司2017年3月3日在永春县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编号:350525-2017-004-L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木浆破碎废气排放口编码:DA001

蚊香喷涂废气排放口编码:DA002

蚊香粉尘废气排放口编码:DA003

生活污水排放口编码:DW001

  

  

排放方式

排放浓度(单位:水mg/L、气mg/m3

执行标准值(单位:水mg/L、气mg/m3

超标情况

排放量(单位:吨)

核定的排放总量(单位:吨)

主要

污染物

COD

间接排放(进入永春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无

  无

  无

  无

  无

NH3-N

间接排放(进入永春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无

  无

  无

  无

  无

SO2

  无

  无

  无

  无

  无

NOX

  无

  无

  无

  无

  无

特征

污染物

非甲烷总烃

有组织

  9.10

  60

  无

  无

  无

填报人员

雷小芳

企业审核人员:雷小芳                (企业盖章)  2023年10月13日

  本单位承诺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并对因填报或提交虚假信息、资料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环境信息有新生成或者发生变更情形的,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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