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强化电动车源头监管,确保流通领域电动车质量,全力消除火灾隐患。11月27日,永春大队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检查,重点针对电动车售卖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防范措施,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到位,是否存在乱拉电线,门店是否存在 “三合一”、“多合一”情况,以及是否擅自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违法经营行为。
当天,检查组先后来到爱玛、绿源、新日、小刀等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检查人员发现,由于大部分的电动车店铺面积有限,多数经营户存在忽视消防安全现象,比如车辆摆放密集、占用通道、没有配备灭火器材、经营场所违规住人、电线未进行穿管保护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店铺经营者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改正。
同时,检查组人员还引导商家开展电动车防火自查自纠工作,教育商家要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在售车的同时要对顾客进行安全使用提示,并在销售电动自行车明显位置张贴电动车安全防火警示的宣传海报,提高经营者自身消防安全宣传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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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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