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永春县消防救援大队在防火、灭火、应急救援和地方经济服务建设方面做出的较大贡献,弘扬消防救援队伍“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优良作风,近日,中共永春县委、永春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给予永春县消防救援大队记集体三等功的决定》。
自改制转隶以来,永春县消防救援大队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训词精神为统领,严格执行永春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定执行“两严两准”建队标准,秉持“保稳定、强力量、创一流”的工作基调,围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主责主业,持续推进改革稳步落地、转型加速升级,消防救援工作和队伍建设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
坚持“政治建队、从严治队”,狠抓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建设为根本,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用铁的纪律打造铁的队伍,创新开展“永春特色”的队建文化活动,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队伍面貌发生可喜变化。近来年,大队被应急管理部评为“改革转制教育整训先进大队”,被省消防救援总队评为“基层建设标兵大队”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先后荣获“2020年-2022年省级青年文明号”、第十三届“泉州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等荣誉称号,在2021年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的消防执法营商环境专项评估中获得全市第一,连续5年在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评中获得“优秀”等次。
坚持 “快速反应、科学高效”,狠抓能力提升。立足主力军和国家队的职能定位,牢固树立“全灾种、大应急”理念,持续深化执勤训练改革,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优化作战力量编成,推动队伍战斗力转型升级。2020年以来,大队共处置2121起警情,出动车辆3391辆次,出动人员2.1万人次,抢救被困人员205人,疏散被困人员162人,抢救财产损失2889.3万元,圆满完成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建党100周年、节庆日和疫情防控阻击战等重大安保消防任务,成功处置了“4.16”工业园区新尚领厂房火灾、“6.4”达铺镇施工工地坍塌事故、“10.28”泉州泉南高速危险化学品槽罐车泄漏事故等急难险重任务。
坚持“精准施策、严密防范”,狠抓火灾防控。始终秉持“人民消防为人民”的服务理念,深化消防“放管服”改革,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做好防范消防执法“微腐败”工作,不断提升消防执法服务质量和水平,近年来,大队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火灾调查复核件发生。围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开展“三合一”、群租房、电动自行车、厂房仓库等重点领域和综合治理。2018年以来,大队累计检查单位4752家,督改火灾隐患3161处、突出隐患13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坚持“热忱服务、竭诚为民”,狠抓宣教质效。组建“消防宣讲队”和“火焰蓝服务队”两支队伍,开展各类宣传培训600余场次,积极探索“防消宣”一体化建设,以“零距离、面对面、手把手”的宣传方式,走街串巷上门为向群众传播“防火经”,教授防、灭火技巧,打通消防宣传“最后一米”。在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大队主动请缨,协助开展流调、核酸检测点驻点执勤、社会面巡逻等疫情防控工作,对全县16处涉疫场所开展“点对点”指导服务,用实际行动展现了关键时刻的担当风范,赢得了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广泛赞誉。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授予“集体三等功”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消防救援事业的关心和厚爱,既是荣誉也是动力,永春县消防救援大队将以此为契机,对标国家应急救援主力军要求,练就过硬本领,充分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刀山敢上、火海敢闯的赤胆忠诚为党和人民再做贡献,再立新功,擦亮“火焰蓝”新名片,树立“火焰蓝”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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