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永春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的通报
2024-03-12 10:39 阅读人数: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我办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一季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政府网站方面

  永春县政府门户网站纳入普查范围,网站运行正常,信息更新情况总体较好。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

  截至目前,我县纳入普查范围的政务新媒体共51个。其中,微信订阅号47个,微信服务号2个,新浪微博1个,抖音账号1个。

  二、自查结果

  (一)政府网站方面

  从自查结果看,我县政府网站未发现安全、泄密事故、站点无法访问、首页不更新等单项否决问题,网站首页可用性、首页信息更新、互动回应等方面检查结果良好,自查结果合格。网站总体上符合《指引》及省、市政府网站普查的有关要求。但是,网站自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个别信息引用发布时栏目选择有误、个别信息存在表述不规范等。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

  从自查结果看,我县各政务新媒体运行正常,未发现安全、泄密事故、2周内内容不更新等单项否决问题,未发现购买“粉丝”、强制点赞等行为。但是,检查中发现极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的信息偶有表述不规范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县各有关单位严格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开展整改工作。

  截至目前,对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发现的问题,均已及时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打造成新思想的宣传平台、社情民意的汇聚平台、便民利企的服务平台。继续严格落实好信息发布审核制度,避免出现错别字、表述不规范等问题。继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水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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