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规〔2023〕24号)有关规定,现将永春县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告。
一、总体规模
2024年上级下达我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2个,资金规模600万元。
二、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永春仓满公共体育场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项目、玉斗镇村路灯亮化及道路安保提升工程。
(二)项目内容
永春仓满公共体育场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项目建成面积18,496平方米,其中包括跑道及半圆塑胶、场心人造草坪足球场、运动场外围塑胶部分、栏杆及防护网的维护;玉斗镇村路灯亮化及道路安保提升工程完成了安装隔离护栏848M,安装路灯1,030盏,安装原有灯杆路杆133盏等设施的建设安装。
(三)资金规模
永春仓满公共体育场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项目总投资603.00万元,玉斗镇村路灯亮化及道路安保提升工程投资309.5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资金均为300.00万元。
三、执行情况
(一)项目完成建设情况:建设已完成并免费向群众开放。
(二)资金支付情况:县财政下达指标600万元,并已拨付施工单位,资金到位率100%,资金支付率100%。
(三)资金管理情况: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资金600万元,财政已拨付600万元,资金分配科学、下达拨付及时、使用规范、执行准确。在资金使用上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全年实际完成值:项目数量2个,如期完成数量指标。
2.质量指标全年实际完成值:项目规划编制完整、合规,项目验收合格率100%;按规定标明宣传标识。
3.时效指标全年实际完成值: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率100%,按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按时向社会公告项目实施情况。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永春仓满公共体育场标准田径跑道和标准足球场项目带动体育产业发展,增加市民健身活动场所,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玉斗镇村路灯亮化及道路安保提升工程提高夜间行车和行人安全性,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交通更加便利,促进村庄经济发展,增加当地村民收入。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全年实际完成值:两个项目综合满意度90%以上,充分体现了项目在满足公众需求、提升公众生活质量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
永春县财政局
2025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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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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