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9日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永春县财政局局长 施文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报告我县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并相应调整本级预算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19]20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19年新增债务限额2799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2991万元(包括由地方政府承担偿债责任的中央转贷地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867万元,以下简称外债),专项债务限额15000万元。2019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25400万元的预算安排调整方案,已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拟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2591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724万元,外债867万元。现就我县债务限额、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分配以及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省财政厅核定我县债务限额及我县债务情况
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19年债务限额为50650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7032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6182万元。
2018年底我县债务余额为44377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22890万元(包括外债823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0882万元,2019年新增债务后,我县债务余额471794万元(已加上外债因汇率调整新增债务63万元,扣除已偿还外债3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35912万元(包括外债172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5882万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
二、本次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分配方案
(一)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724万元
1、安排城区道路提升改造工程1000万元。
2、安排吾峰卫生院医技楼建设150万元。
3、安排五里街镇吾边村“四好农村路”环村路网工程574万元(乡村振兴项目)。
(二)新增外债867万元
安排中国医疗卫生改革促进项目867万元。
三、本次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上述安排,县本级预算作如下调整:
(一)增加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4万元(外债867万元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不在预算调整范围),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债务转贷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
(二)增加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24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0万元;农林水支出574万元。
按照上述调整方案,2019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预算243600万元(第一批新增债券调整后),加上本次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724万元,2019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调整为245324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调整为2453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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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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