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拨2022年永春县河道专管员专项资金的通知
2022-11-18 17:11 阅读人数:1

永水利〔2022〕222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永春县水利局《关于下达永春县河道专管员专项资金的通知》(永水利〔2022〕191号),经研究,现转拨我县河道专管员专项资金25.86万元(详见附表),用于购置河道专管员水质检测试剂。请各受益单位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要求,管理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附  表:河道专管员水质检测试剂资金安排表

永春县水利局

2022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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