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关于2022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以奖代补项目验收情况和奖补资金的公示
2022-11-24 17:26 阅读人数:1

永水保〔2022〕17号

  根据《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水〔2018〕14号)和《永春县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工作方案》规定,经项目建设主体申请,第三方机构测量,监理和技术人员复核,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3日县水土保持工作站联合县财政局组织验收组对2022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以奖代补项目进行验收,现将验收情况和奖补资金进行公示(详见附表)。

  附表:永春县2022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以奖代补项目验收和奖补资金情况表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4日-11月30日。凡对以上奖补对象有异议者,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永春县水土保持工作站反映。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留安路85号

  联系电话:0595-23882382

永春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2022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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