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水利〔2022〕2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确保水库(山围塘)工程安全、正常运行,县政府拨出150万元用于水库(山围塘)维修养护及山围塘管理人员工资,现给予分解下达,详见附表。请受益单位收文后,抓紧组织施工,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山围塘管护人员补助工资发放后,工资发放补助表管护人员应签字、镇政府盖章后上传至县水利局。
永春县水利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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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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