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水利局关于转拨2022年省级第七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
2023-02-20 17:03 阅读人数:1

永水利〔2023〕12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接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第七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72号)通知,下达我县2022年省级第七批水利专项资金40万元,主要用于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建设工作,现给予分解下达(详见附表)。请各受益单位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附表 :永春县2022年省级第七批水利专项资金分解表

永春县水利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3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