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水利局 永春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的通知
2023-03-03 14:59 阅读人数:1

永水利〔2023〕29号

石鼓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42号)款列“2136902-三峡后续工作”科目、《泉州市水利局关于2023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计划的批复》(泉水移〔2023〕5号),现将2022年中央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资金60万元下达给你单位,专项用于桃星社区三峡移民活动场所提升及配套设施工程。

  请你单位收文后,严格按照《福建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后扶项目建设任务。

永春县水利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3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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