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水利局 永春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级2022年度库区移民扶持专项资金(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的通知
2023-03-03 15:06 阅读人数:1

永水利〔2023〕30号

石鼓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厅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省级2022年度库区移民扶持专项资金(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41号)款列“2082302-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科目、《泉州市水利局关于2022年度小型水库移民扶助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节余资金使用的批复》(泉水移〔2023〕4号),现将2022年度小型水库扶助资金21万元下达给你单位,用于石鼓镇格木及马后线道路拓宽工程。

  请你单位收文后,严格按照《福建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后扶项目建设任务。

永春县水利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3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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