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水利〔2023〕72号
一都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水利厅《关于预下达2022年省级第八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86号),安排我县省级安全生态水系建设专项资金400万元,款列“2136999-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科目,现给予转发,具体安排如下:永春县一都镇一都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400万元。
项目工程款采取县级报账制,请受益单位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5〕99号)和省财政厅、水利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5〕47号)等有关规定及要求,确保专款专用。
永春县水利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3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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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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