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解2023年市级第五批水利专项资金(农业水价改革)的通知
2023-12-20 10:03 阅读人数:1

永水利〔2023〕246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接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第五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777号),下达我县2023年农业水价改革资金16万元,款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科目。经研究给予分解下达(详见附件),用于农业节水建设的补助及奖励。请按《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水利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2〕2号)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附表 1:2023年市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资金安排表

       2:2023年市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奖励资金安排表

永春县水利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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