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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林业局2023年工作总结
2024-02-05 11:36 阅读人数:1

  2023年,永春县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深做实林长制各项工作,以生态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重大工程为支撑,以重点项目为抓手,扎实工作,积极推进林业各项改革与发展,全面完成各项林业工作任务,努力实现林业生态高颜值、林业产业高素质、林区群众高收入的“三高”目标。现将2023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动,构建高效能林长制体系

  一是全面建成林长组织体系。全县现有各级林长534名,成立乡镇(林场、自然保护地)林长制指挥分中心25个,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二是加强重点工作协调调度。今年召开各级林长会议102次(其中县级林长会议1次,县级林长专题会议4次,已完成县级林长年度组织召开林长会议不少于1次的要求),县乡两级林长巡林327次(县级林长每年对责任区域巡林不少于1次),县级林长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等问题10件(县级林长每年组织协调解决责任区域重难点问题不少于1个)。三是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县林长办印发《永春县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永春县林长制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林长办〔2023〕4号),要求各级林长紧密围绕县委“八大工程”重点任务,严格落实林长制会议、林长巡林制度,聚焦林业发展难题破解,推动深化改革走深走实,推动我县林长制工作从“全面见效”到“全面提升”。四是深化“林长+”工作机制。永春县林长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林业局联合建立“林长+”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实现信息互通、有效联动、督导同频,增强“林长+”工作合力,有效推进林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全面提升“林长+”机制工作效能。五是实施提升年活动。县林长办印发《永春县森林督查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林长办〔2023〕5号),各级林长亲自挂帅,认真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严格落实责任,全面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环保督察非法占用林地案件(3宗)、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查提出的涉林违法行为未整改到位案件(44宗)等涉林违法问题销号,开展森林督查问题图斑整改“回头看”,提升森林督查问题图斑查处整改质量,切实维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

  二、聚焦资源培育,夯实发展基础

  一是推进高标准造林绿化。2023年完成植树造林1.72万亩,完成率119.3%;森林抚育4.34万亩、完成率104.7%;封山育林1.31万亩,完成率109.4%,完成省级森林城镇1个、森林村庄5个建设任务;全民义务植树81.9万株,完成率103.4%。二是实施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项目实施面积3.3万亩,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约2400万元,已完成2.5万亩,超额完成任务。项目进一步增强永春县森林生态功能,维持生态系统稳定,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

  三、聚焦资源管理,筑牢生态屏障

  一是做好对全县124名森林资源管护员野外防火巡山在岗履职情况的监管工作,督促管护员认真做好巡山护林工作。二是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实施以清除病死(濒死、枯死)松树为核心,松林改造提升为根本,媒介昆虫松墨天牛防治为辅助的综合防治措施。2023年度我县防治性采伐改造任务6000亩,完成6453亩,完成率107.55%,挂设诱捕器200套、清理死亡松树10548株;松林改造提升任务1.7万亩,完成采伐改造4.4万亩,完成率258.8%。福建省永春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被评为2022年度先进国家级中心测报点和泉州市工人(五一)先锋号。永春在泉州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职工技能竞赛荣获第一名。三是着力提升森林火灾防御能力,做好森林防火宣传、野外火源管控和管护员网格化管理等工作,认真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全年共处理和教育劝阻野外违章用火人员59人次,制止违法用火59起;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55处,所有隐患均实行闭环管理,闭环销号。四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毁林整治”“清网行动”等专项行动。全年立案查处各类涉林违法案件79起,其中涉刑移送公安机关4起4人次,行政处罚72人次,罚款445.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6万元,没收非法财物价款0.12万元。五是全力做好用林保障。强化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管理,主动提前介入,深入一线为重点项目提供用林指导,对项目用林做到应报尽报,应批尽批。全年办理用林审批项目137个面积101.6082公顷。同时,持续推进审核审批服务事项“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四、聚焦绿色发展,深化三产融合

  一是激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新动能。出台《中共永春县委 永春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持续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委发〔2023〕4号),推进林地经营权流转,把闲散的林业经营性资源资产集中起来,与县永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国企结成利益共同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二是林下经济加快发展。以省级林下经济重点县、重点乡镇(2022-2024)为契机,从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四方面入手,扶持发展22个林下经济利用项目、补助专项资金139万元,不断提升林农积极性,激发林下发展动能。全年新增林下经济利用面积10396亩。5月20日在永春北溪文苑举办第一届福建永春蜂蜜节暨泉州市林业招商引资大会,11月24日-26日,以“发展金线莲产业,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的第二届全国金线莲产业发展大会在永春县举行,进一步深化产学研合作,实现“林下生金,产业开花”,推动金线莲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永春县获评省级森林养生城市。三是花卉苗木产业提质增效。3月2日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促进花卉苗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永政办规〔2023〕2号),为花卉产业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推进精品苗木示范基地、市政园林精品苗木、盆景树桩培育工作,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加林企林农经济收益。实施省市级花卉产业发展补助项目,建设智能温室大棚2.5万平方米,智能物联网管理2万平方米,提升产业设施化、智能化、标准化水平。四是接续实施省级林业保障性苗圃项目。提升林业保障性苗圃的基础设施,提高苗圃管理和苗木培育水平,全年培育造林绿化苗木105万株,为我县及周边县市区提供造林绿化苗木保障。五是竹香产业蓬勃发展。围绕“做优竹基地、做强竹加工、做靓竹旅游”的发展思路,以笋竹精深加工示范县为契机,实施设施竹林项目,建设丰产竹林示范片,探索以竹元素为主题的生态旅游,推动竹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用好中国香都、国家香检中心、国家级非遗三块“国家级招牌”,积极培育上游香料种植、中游生态香品制作、下游芳香康养的全链条产业集群。

  五、聚焦招商引资,打造高质量发展

  以海峡花卉产业园为载体,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用心做好“保姆式”贴心服务。3月18日,县林业局在产业园举办花卉苗木产业“引进来”招商座谈会,与省内3家蝴蝶兰头部企业面对面招商。目前,已有6家花卉产业头部企业入驻产业园,实现年生产蝴蝶兰、绣球花等盆栽60万株,带动周边林农就业70人左右。

  下阶段,我县将深入贯彻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抓好林业队伍建设,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引导林业产业提质增效,全面完成各项林业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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