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永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为我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
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压紧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领导带头,强化责任传导,将法治建设与住建工作相结合,有序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健康发展,促进工作落地落实,推动全局切实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二)发挥法治服务保障大局作用
我局结合住建工作实际,组建六个工作小组,主动靠前服务,与各项目业主面对面座谈,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说明,对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政策进行详细指导,对业主不了解的事项进行答疑释法,召开服务指导会,指导建筑企业做好施工许可证办理和建设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让企业少走弯路,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同时,畅通24小时电话热线,对突发情况抓紧办理,对群众的咨询尽力解答。今年来,我局已办理101件施工许可证。
(三)提高依法行政决策能力水平
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严格贯彻执行《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试行)》,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意识决策,并参考法律顾问意见,提高决策能力水平。每季度按照规定在机关大院内进行本季度的政务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县司法局与县政府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我局均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将基层治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8项行政执法事项依法下放给乡镇,并制定《赋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与乡镇政府一道共同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规范行政执法,确保行业监管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印发《2024年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检查年度计划》,要求各股室严格落实执法检查,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今年来,我局针对建设工程领域作出行政处罚97起。
(五)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建设
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将社会稳定工作落到实处,落到微处。推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职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纠纷化解工作责任制,将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重点人员摸排管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依照《永春县住建领域涉稳风险排查化解整治工作方案》分工进行风险隐患的排查,成立专门的四组信访工作小组专项负责房屋征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物业小区管理、房地产纠纷等领域产生的不同类别信访事项,健全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制度,及时化解矛盾,对可能存在上访情形的信访人高度关注,做好疏通。2024年以来我局共化解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问题共433件,最大限度地化解了住建领域涉稳矛盾,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我局干部职工多为土木建筑等专业出身,未系统学习过法律知识,对法条的理解难免浮于表面,缺少法学专业人才,法律人才缺口大。办事仍遵循老一套,缺乏创新及法治思维,按照经验办事,忽略法律、政策的指导作用,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不够了解,做不到学以致用,无法将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三、2025年度工作安排
(一)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一是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营造良好的法治学习氛围。通过集中学习、自学《学习强国》APP、法律专题讲座等学习形式,开展涉及我局的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以便更好地将学习成果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二是深入持续抓好领导干部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提高机关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树立良好的法治政府形象,加快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二)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根据我局职能,继续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结合我局执法重点领域,有目标、有计划地开展普法宣传,将普法宣传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二是要增强法治宣传工作实效,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充分利用线下宣传渠道发放宣传册,挂横幅等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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