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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进一步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壮大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永春县科学技术局 2024-05-06 15:23 阅读人数:1

  2024年4月18日,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进一步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壮大若干措施的通知》(永政办规〔2024〕3号),现对政策出台背景和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实施“抓创新促应用”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优扶强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质量好、带动作用大的创新领军企业,根据上级政策,结合永春实际,制定本措施。

  二、出台依据

  1.《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泉委发〔2023〕8号);

  2.《泉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若干措施》(泉政办规〔2023〕13号);

  3.《泉州市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若干措施》(泉政办规〔2023〕14号);

  4.《泉州市促进异地研发孵化若干措施》(泉科规〔2023〕3号);

  5.《泉州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水平若干措施》(泉政规〔2024〕1号)。

  三、范围期限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2024年1月1日起至本措施印发之日符合本措施条件的,参照本措施执行。

  四、主要内容

  《永春县进一步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壮大若干措施》共有六部分内容,13条措施。第一部分是“优化企业科研创新环境”,主要是为了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将对企业申报享受政策建立审慎包容机制,科学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对企业申报享受政策审慎包容”是落实上级政策。第二部分是“增强企业研发创新能力”,主要是为了建立研发投入刚性约束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加强项目研发,加大研发投入。其中“建立研发投入刚性约束机制”为落实上级政策;“鼓励企业加强项目研发”是经上级认定为科技计划项目的基础上,县级给予资金奖励;“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是在落实上级奖补政策的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给予奖励。第三部分是“培优扶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是为了鼓励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提升综合实力。“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升规纳统”和“培育国家高新技术领军企业”是在落实上级奖补政策的基础上,增加一定数额的资金奖励。第四部分是“加大创新人才保障力度”,主要是为了鼓励企业加强院士、博士、高工以及各级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助力创建科研平台,赋能产业发展。“支持创建高水平科研平台”是新制定政策,“支持人才自主认定”是落实上级政策。第五部分是“广泛链接创新资源”,主要是为了支持企业到科研力量强、创新资源多的地区,设立异地研发中心,进一步链接创新资源,推动招才引智等。“支持企业建设异地研发中心”和“支持企业设立产学研异地联合创新中心”是在落实上级奖补政策的基础上,增加一定数额的资金奖励。第六部分是“其他事项”,包括本措施的实施时间、解释单位等内容。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本措施由永春县科学技术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及组织实施。

  联系人:傅培佳  联系电话:2389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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