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来源:县工信商务局 2021-07-01 08:33 阅读人数:1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工业信息化、经济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工业高质量发展和有关商务发展的战略、规划、计划及措施,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参与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我县商务发展规划,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体制和商务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信息化技术标准,牵头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县信息化技术规范和标准。统筹推进智慧社会建设。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运行调控目标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工业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建立工业企业服务机制。根据应急响应需要,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生产与调运。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工业发展、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制度措施。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方向,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投资项目,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依法参与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有关信息化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负责拟订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措施。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按规定指导、推进我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与台港澳及“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等产业交流与合作。负责指导、推进工业信息化龙头企业、产业集群发展,指导、协调全县工业产业园区(基地)建设。 

  (四)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监测分析能源运行情况并发布相关信息。衔接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能源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负责煤炭、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县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负责天然气调度及陆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设施保护监管。依法承担全县电力设施保护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全县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节能督察。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绿色制造、清洁生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等工作。指导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依法承担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材料工业、石化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管理。依法管理稀土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生产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按分工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相关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指导、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培育发展“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企业。推动产融合作。 

  (八)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产业示范工程。 

  (九)负责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指导现代物流、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十)负责拟订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促进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深度融合,推进产业协作配套工程建设。统筹、规划、协调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作。指导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推进工业互联网、工业数字经济、物联网和信息消费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 

  (十一)依法负责软件、集成电路设计等有关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流通行业管理、促进工作,拟订流通业发展规划,推进流通体制改革、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商贸物流中心和体系的建设。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促进流通标准化。负责拍卖、旧货流通、再生资源流通、汽车(新车、二手车)流通、原油成品油流通等特殊流通领域的行业管理,以及酒类流通、药品流通促进工作。指导工业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等工作。 

  (十三)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拟订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组织实施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市场体系建设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与实施、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 

  (十四)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和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拟订商品市场运行调节的规范性文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 

  (十五)负责组织开展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协调管理商品贸易秩序,承担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国际品牌保护、商业信用销售,对直销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商贸行业文明建设和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十六)研究拟订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规范,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拟订并组织实施我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促进措施。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拓展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建设。 

  (十七)贯彻执行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拟订我县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对外贸易工作。指导我县国际品牌体系建设和出口商品基地建设。 

  (十八)贯彻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我县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牵头拟订我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及有关生活服务业)和会展业管理促进工作。 

  (十九)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承担企业境外投资贸易活动的权益保护工作。 

  (二十)指导、管理全县外商投资工作。依法核准(备案)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相关事项。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投资促进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外商投资有关统计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受委托管理企业境外投资,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活动,承担我县境外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处置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管理监督对外劳务派出机构,负责多双边援助和对外援助工作。 

  (二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对台湾地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深化我县与台、港、澳地区的经贸联系。协调推进我县与台、港、澳地区投资贸易与合作,参与处理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二十三)贯彻执行国别(地区)、多双边、区域次区域经贸合作战略和政策。推进我县与其他国家(地区)多双边经贸往来与投资贸易合作,协调解决国际投资贸易中的具体问题。承担全县重大招商活动的策划、筹备、实施等工作,负责全县重大招商活动的成果统计、信息联络。参与招商项目的规划布局以及全县重大招商项目的洽谈、签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承担招商网络和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工作,收集、整理招商信息,谋划、包装、推介招商引资项目;建立全县外来投资企业档案和客商名录库,形成投资协作网络。 

  (二十四)按有关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全县工信商务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实施。 

  (二十五)统筹协调全县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的规划、计划、指导、协调、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编制年度县级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指导推动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各行业的应用。 

  (二十六)具体承担数字经济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监测分析和组织推进相关工作。牵头统筹全县信息化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规划、指导、协调与组织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建设信息化公共平台,合理配置信息化资源;协调推进信息消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推动信息化领域自主可控核心技术发展和产学研用结合工作。牵头负责电子政务管理相关工作,推进电子政务重大建设和电子政务业务协同工作。负责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工作。 

  (二十七)统筹推动大数据开发应用。负责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大数据汇聚、管理、开放、应用、安全等标准规范。负责全县公共信息资源的整合汇聚和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 

  (二十八)负责信息化投资管理工作。组织编制信息化相关专项投资计划,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信息化和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建设。负责信息化项目管理,按规定承担信息化项目审批相关工作。 

  (二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职能转变。 

  1.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依法逐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2.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更好发挥政府规划指导、政策引导、协调服务作用。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加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4.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不断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5.以放管服改革为牵引,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完善消费促进体制机制,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新型贸易中心建设和中高端消费集聚平台打造,推动流通领域数字化、平台化、品牌化发展,打造流通强县。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发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和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新业态,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建设高品质产品产销地。优化外资结构,强化外商服务,建设高质量外资集聚地。有序引导对外投资,建设高水平对外投资新格局,不断拓展对外开放深度,提高对外开放效益,打造开放型经济强县。 

  6.加强数字经济职责。推进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虚拟现实、人工智能、区块链、卫星应用等新兴数字产业发展,推动有关数字经济产业加快发展。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7.加强数字资源管理职责。加强大数据开发应用,加强公共信息资源的整合汇聚和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和开放,推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 

  二、其他信息 

  (一)单位全称:永春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二)单位负责人:陈绍掌。

  (三)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四)联系方式:0595-23882262

  (五)办公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

  (六)邮政编码:36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