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1-06-01 15:28 阅读人数:1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邮,接待来访。

  (二)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邮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制定政策提出建议。

  (三)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信访批示件落实情况,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四)综合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跨行业的重要信访问题。

  (五)综合协调全县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乡镇和县直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乡镇和县直部门信访工作。

  (六)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应用。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七)推进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等制度的实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督促信访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八)承担由县政府复查的信访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受理办理信访人向县政府提出的复查信访事项。

  (九)负责受理、办理上级信访局转交的信访事项。

  (十)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督促、反馈上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督促落实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督促重大事项落实。综合协调局内设股室政务、业务等工作。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息化、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和离退休干部、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拟定并实施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局机关行政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起草局机关重要文件、报告和领导讲话。负责综合分析、反映信访动态和信息,开展信访工作的调査和理论研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接访股。负责接待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等来访工作。协调处理群众到县集体访,维护接待场所信访秩序。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信息。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办理、督办上级信访局转送、交办、督办的来访事项。指导和协调处理乡镇、县直部门接待来访中的复杂疑难问题,指导、检查乡镇和县直部门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负责受理、办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写给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的信访件和上级信访局转交的来信事项汇总、分析、反映重要来信信息并通报情况。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信事项。指导、检査乡镇和县直部门办信工作。负责信访督查督办的协调检查指导。督査督办上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上级信访局、上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其他重要信访事项。检查督促乡镇和县直部门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承办由县政府复查的信访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受理办理信访人向县政府提出的复查信访事项。指导、督促乡镇和县直部门做好信访事项复查工作。指导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相关工作。指导信访积案公开听证和专案评审工作。

  (三)网络信访中心。负责受理、办理人民群众、境外人士、法人署真实姓名通过网上信访提出的投诉事项。负责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网上信访诉求件的批转、交办、审核和协调处理工作,建立健全诉求件的批转、审核、协调运行服务机制。指导检查乡镇和县直部门的网上信访工作。

  三、其他信息

  (一)单位全称:永春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二)单位负责人:黄庆生

  (三)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四)办公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环城路353号

  (五)联系方式:0595-2388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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