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来源:永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01-05 16:47 阅读人数:1

  一、主要职能 

  永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永春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永春县双拥共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主要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军休服务、优抚褒扬和双拥共建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  

    设置 3 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双拥共建股)、优抚股、安置股(军休服务股);下属事业单位永春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加挂永春县光荣院)、永春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中心。 

  (一)办公室(双拥共建股)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后勤工作。承担厅机关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等。

    (二)优抚股

    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和组织实施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三)安置股(军休服务股)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三、其他信息   

  (一)单位全称:永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单位负责人:廖志伟 党组书记、局长

  (三)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四)联系方式:0595-23801508 

  (五)办公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城东南街32号

  (六)邮政编码:3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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