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号)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农办机〔2021〕5号)、《2021—2023年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闽农规〔2021〕3号)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的通知》(农机发〔2022〕3号)等相关规定要求,我厅按程序制定了《福建省2021-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2年第二批)》、《福建省2021-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2年第二批)》、《福建省2021-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2年第一次调整)》、《福建省2021-2023年省级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2年第一次调整)》。
现予通告。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泉州县、市(区)
福建省设区市
各省区市
国家部委
友情链接
微信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下载APP
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