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职改组〔2023〕41号
永春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根据泉州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泉非职改〔2023〕5号文件通知,江旭龙等12位同志非公有制建筑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由泉州市第二十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报经泉州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确认,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23年9月16日。具体名单如下:
一、建筑工程施工(2人)
福建超顺建设有限公司:江旭龙
福建省飞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庄雅婷
二、市政工程施工(3人)
福建省州通公路建设有限公司:郑茹华、潘晓明
福建肴嘉建设有限公司:王美玲
三、风景园林施工(4人)
福建超顺建设有限公司:陈碧娥、傅金珠、王碧芳、谢晓燕
四、水利水电工程施工(3人)
福建省宏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林娜明、陈国联、蔡捷祎
请予公布。
永春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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