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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2月8日至12月21日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时间:2018-12-21 17:23    来源:永春县市场监管局    字体显示:    阅读:1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2月8日至12月21日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序号

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单位

公开时间

备注

 

食品

(永)食药监食罚〔2018〕097号

永春县桃城立新猪肉摊销售注水猪小肠

永春县桃城立新猪肉摊

 

郑立新

销售注水猪小肠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如下处罚:
1、处以罚款.

自动履行,15天

永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9日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1日

 

2018.12.17-12.2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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