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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荐2023年度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单位的公示
2023-03-23 10:40 阅读人数:1

  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培育申报指南的通知》(泉农综〔2023〕7号)文件要求,经组织申报评选,2023年3月22日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讨论通过,推荐以下单位参评2023年度市级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予公示。

  一、市级“十佳”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家):永春县海峡红茶叶专业合作社、永春县湖洋镇裕森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二、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0家):永春县鼎和莲芦柑专业合作社、福建永春华兴芦柑种植与管理专业合作社、永春县建林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永春湖洋水晶岭果蔬专业合作社、泉州永春天绿葡萄专业合作社、永春县湖洋华木林果专业合作社、永春县岩山茶叶专业合作社、永春县超美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永春县湖洋永发果蔬专业合作社、福建永春祥泰果木专业合作社;

  三、市级“十佳”家庭农场示范场(2家):永春县捷达家庭农场、永春县石鼓镇林巧云家庭农场;

  四、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10家):永春县洋金生态家庭农场、永春县林兴家庭农场、永春湖洋玉丽家庭农场、永春县火石生态农场、永春县宝茗生态农场、永春县八尺家庭农场、永春县锦云生态农场、永春县蜂生水绮家庭农场、永春县达埔福芳家庭农场、永春县万卯家庭农场;

  五、市级示范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家):永春县东平镇宝树农机服务队。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23日至3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5-68089027 

  来电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邮编:362600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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