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培育申报指南的通知》(泉农综〔2023〕7号)文件要求,经组织申报评选,2023年3月22日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讨论通过,推荐以下单位参评2023年度市级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予公示。
一、市级“十佳”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家):永春县海峡红茶叶专业合作社、永春县湖洋镇裕森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
二、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0家):永春县鼎和莲芦柑专业合作社、福建永春华兴芦柑种植与管理专业合作社、永春县建林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永春湖洋水晶岭果蔬专业合作社、泉州永春天绿葡萄专业合作社、永春县湖洋华木林果专业合作社、永春县岩山茶叶专业合作社、永春县超美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永春县湖洋永发果蔬专业合作社、福建永春祥泰果木专业合作社;
三、市级“十佳”家庭农场示范场(2家):永春县捷达家庭农场、永春县石鼓镇林巧云家庭农场;
四、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10家):永春县洋金生态家庭农场、永春县林兴家庭农场、永春湖洋玉丽家庭农场、永春县火石生态农场、永春县宝茗生态农场、永春县八尺家庭农场、永春县锦云生态农场、永春县蜂生水绮家庭农场、永春县达埔福芳家庭农场、永春县万卯家庭农场;
五、市级示范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家):永春县东平镇宝树农机服务队。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23日至3月2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5-68089027
来电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邮编:362600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泉州县、市(区)
福建省设区市
各省区市
国家部委
友情链接
微信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下载APP
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